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一审判无期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一审判无期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受贿案一审宣判,张新起被判处无期徒刑。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2月20日)公开宣判张新起受贿一案,对张新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张新起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新起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张新起利用担任中共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潍坊市委书记,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张新起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5亿余元(约3000万新元)。法院认为,张新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并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公开简历显示,张新起生于1956年8月,仕途一直在山东。早期曾在烟台工作,历任烟台市建委副主任、烟台市规划局局长、莱州市市长等职,1997年任烟台市委常委、莱州市委书记。2001年首次跨地市交流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后转正潍坊市市长,2006年9月任潍坊市委书记。2011年,张新起调任青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后出任青岛市市长,任职五年,2017年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18年1月卸任。张新起退休三年后落马,中纪委在2021年2月通报他被查的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7月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新起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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