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长:国安法只针对极少危害国安人士

港律政司长:国安法只针对极少危害国安人士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重申,《香港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奉公守法的企业和投资者的资产在香港将依法受到保护。据香港中通社报道,林定国星期二(7月18日)在一场论坛上说,《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的冻结和限制等有严格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受影响的人士可以向法庭挑战执法机关的相关行为,权利依法受到保障。他提到,香港具备完善和与时并进的法律架构,众多国际顶尖律师事务所及国际法律机构,包括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等,均选择在香港设立区域办事处,提供优质多元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他续称,香港更获评为全球第三最受欢迎的仲裁地,法治的基础建设稳健,备受肯定。香港律政司一直致力保持香港法律制度的竞争力,包括确保支持仲裁的法律框架与国际接轨,同时积极优化香港与内地就民商事司法互助的机制,便利和保障跨境民商事活动。林定国也指出,时至今日,香港和中国大陆已达成共九项民商事司法互助的安排,涵盖法律程序的协助、仲裁事宜,以及相互认可和执行有关公司清盘程序和其他民商事法院的判决。律政司也正争取尽快落实《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为两地相互执行民商事判决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机制,减低当事人提出平行诉讼的需要,进一步增强香港作为争议解决地点的竞争力。香港本月初以800万港元(约135万新元)悬红通缉八名流亡海外的民运人士,引发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批评港府此举是域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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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律政司要求外聘大律师签署承诺维护国安法香港律政司致函所有外聘大律师,要求他们签署承诺维护《香港国安法》,不会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综合香港《星岛日报》《明报》等报道,香港律政司刑事检控科星期一(11月21日)致函所有外聘大律师(Briefed-OutCounsel),首度引述《香港国安法》要求他们在履行外聘检控工作时必须“表忠”,确保自己在处理外聘检控工作中不会存在利益冲突,或避免任何可见的利益冲突情况。在刑事检控科外聘名单中的大律师均须签署作实,承诺在处理律政司外聘案件时,在未得到律政司司长书面批准下,绝不准泄露相关案件的内容资料给任何人士。据悉,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为了提高外聘大律师的高质素专业表现,乃向纳入为外聘名单中的各大律师发信,说明要求各外聘大律师须要遵从专业及诚信守则,并要签名作实,于12月5日或前将签妥文件寄回律政司刑事检控科。据了解,xianggang律政司是首度要求外聘大律师“表忠”,在函信中并引述《香港国安法》第6条的内容,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信中也提醒各外聘大律师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可能根据其性质以何理理由定为违背国定安全利益的行为或活动。这次发出的函件要各外聘大律师签署承诺处理外聘案件时要遵守“保密协定”,包括不得将所有涉及案件的文件资料等一切泄露给任何人士或组织。此外,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香港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Owen)代表黎智英抗辩,律政司不服上诉,遭上诉庭11月19日裁定败诉,律政司事后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高院上诉庭星期一(21日)颁下判辞,拒绝向律政司批出上诉至终院的申请,律政司须支付有关讼费。发布:2022年11月21日5:21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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