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法院裁定三份候选名单的受托人提起的选举上诉败诉

终审法院裁定三份候选名单的受托人提起的选举上诉败诉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参加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学社前进”候选名单的受托人陈乐琪、“新澳门进步协会”候选名单的受托人陈伟智、“民主昌澳门”候选名单的受托人郑明轩,针对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以相关参选人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为由,认定他们无被选资格的决定向选管会提出异议。经审议,选管会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决定,驳回各受托人提出的异议...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立法会选管会共接获三份候选名单受托人的异议

立法会选管会共接获三份候选名单受托人的异议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选举管理委员会于今(16)日期限前共接获3份候选名单受托人提出的异议,将按《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35条的规定作出处理。 选管会将对所有异议作出决定,并会在决定作出后透过张贴告示公布一份载有全部被接纳的候选名单之总表。总表公布后,候选名单受托人可就选管会对异议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 ...

封面图片

选管会驳回三份候选名单提出的异议

选管会驳回三份候选名单提出的异议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对于三份候选名单受托人提出的异议,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已按《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35条的规定作出处理,经分析后,选管会认为候选名单受托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并有充分事实证明相关参选人曾作出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或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为,选管会驳回该三份异议。 选管会于今(21)日通知上述的三份候选名单受托人有关决定...

封面图片

终审法院将依法对选举上诉进行审理

终审法院将依法对选举上诉进行审理 #终审法院 2021年7月22日下午5时25分至43分,“学社前进”、“新澳门进步协会”和“民主昌澳门”三个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先后就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于7月20日作出的决议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审法院随即对案件进行分发。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38条第2款规定,终审法院对有关提交候选名单的所有上诉作出独一的合议庭裁判,因此,裁判书制作法官作出批示,决定对三宗案件合并作出审理...

封面图片

候选名单受托人最迟于周三作竞选活动的通知

候选名单受托人最迟于周三作竞选活动的通知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提醒,各候选名单受托人最迟于后(25)日向选管会作出拟组织竞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不履行相关义务者,可被科处1万至10万澳门元罚金。 《立法会选举法》第75-B条规定,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应最迟于选举日之前第18日(2021年8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透过亲临或电子途径...

封面图片

2021年立法会议员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结果已经终审法院确认

2021年立法会议员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结果已经终审法院确认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鉴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司法上诉,根据第21/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的第3/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135条第2款规定,终审法院院长已于2021年9月21日确认了2021年9月12日举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总核算结果,并宣布当选的候选人...

封面图片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尊重及支持终审法院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尊重及支持终审法院 有关选举上诉的裁决 #新闻局 日前,“学社前进”、“新澳门进步协会”及“民主昌澳门”三个参选组别就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拒绝接纳其参选名单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今日,终审法院驳回了有关的上诉,特区政府对法院的裁决表示尊重及支持。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依照《立法会选举法》赋予的权力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依法拒绝接纳无被选资格的参选组别名单,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有关的决定得到司法机关的确认。 ...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