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拟乘坐往外地民航飞机乘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所有拟乘坐往外地民航飞机乘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变化,由即(10)日起,所有拟乘坐往外地民航飞机的乘客,须出示48小时内作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同时,强调应在现阶段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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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9)午12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或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今(19)午12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或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自2021年10月19日12时起,所有拟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或船只前往外地的人士,须出示采样日后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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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早上1时起搭机由澳往外地或由内地来澳人士均须出示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11月24日早上1时起搭机由澳往外地或由内地来澳人士均须出示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2条及第14条的规定要求,自2021年11月24日早上1时起: 1) 所有拟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飞机前往外地的人士,须出示包括采样日的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2) 废止第124/A/SS/2021及165/A/SS/2021卫生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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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早上1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11月23日早上1时起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船只前往外地须出示采样日后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新冠肺炎的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2条及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3日早上1时起,所有拟由澳门出境登上民用船只前往外地的人士,须出示采样日后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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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对离境前往广东省以外地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要求

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对离境前往广东省以外地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由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前往广东省以外地方的人士,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如下: 1、经澳门国际机场离境,拟前往之目的地如无更严格要求,只须持有包括采样日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于本澳进行核酸检测,出示之核酸检测证明须为作通关用途者,以电子或纸本形式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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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东入境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由广东入境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邻近地区疫情,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的规定,自明(25)日凌晨零时起,由广东省经珠澳口岸或水路入境的人士,须持采样日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上述证明的非澳门居民可被拒绝入境,澳门居民则须立即接受核酸检测;而离境前往广东的人士维持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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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口岸到澳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通关

珠澳口岸到澳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通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邻近地区疫情,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及第13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自明(18)日凌晨零时起,经珠澳口岸入境的人士,须持采样日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上述证明的非澳门居民可被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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