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23)零时起因香港旅居史接受医观人士的防疫措施

明(23)零时起因香港旅居史接受医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防控需要,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由2021年10月23日零时起,因香港旅居史而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在结束医学观察后7天内,不得经澳门前往内地。 应变协调中心重申,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4月27日零时起,所有入境前14天曾到过香港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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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零时起调整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作出第629/A/SS/2022号公告及第630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12月9日零时起,取消入境人士的落地核酸检测、入境后的核酸检测和快速抗原检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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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零时起调整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作出第634/A/SS/2022号公告,由2022年12月20日零时起,入境人士的防疫措施调整如下: 一、取消有关中国内地风险区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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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7)日零时起取消曾到北京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北京市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27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 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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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4)日零时起取消曾到河南省人士的防疫措施

明(24)日零时起取消曾到河南省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河南省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8月24日零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健康码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的措施:河南省驻马店市的遂平县灈阳街道、西平县柏城街道。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14 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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