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双方须遵守防疫措施

劳资双方须遵守防疫措施 妥善协商工作安排 #劳工事务局 按《传染病防治法》第 3 条规定,公共或私人实体、个人有义务遵守卫生当 局为此目的而发出的命令及指引。雇主与雇员应切实执行相关命令及指引。 倘基于执行第 123/2022 号行政长官批示及相关防疫指引规定,导致企业停止营运,属不可抗力情况。停业并非由于雇主或雇员引起,而雇员因此无法提供工作,属合理缺勤,雇主没有支付工资的义务。但在停业期间,雇主安排雇员在家工作,劳资双方应协商有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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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雇员在隔离期间的薪酬问题 #疫情记者会快讯 劳工事务局表示,就有关外地雇员在隔离期间的薪酬问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患有新冠肺炎,以及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被隔离的话,便属于合理缺勤;雇员不能提供工作,故雇主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不排除劳资双方会有更优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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