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旅游税规章》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修改《旅游税规章》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财政局 第11/2022法律修改第19/96/M号法律通过的《旅游税规章》,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法律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课征对象;(二)修改获豁免旅游税之场所类别;(三)计税价格准则;(四)明确结算期之除斥期间;(五)修订“累犯”的定义,以及修订处罚的程序及时效规定。 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财货及服务均为课征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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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旅游税规章〉》法律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旅游税规章〉》法律草案 #行政会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旅游税规章〉》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配合已生效的第8/2021号法律《酒店业场所业务法》,有需要修改第19/96/M号法律通过的《旅游税规章》,将酒店及设在其内的餐饮场所重新归类,以便将其服务纳入旅游税的征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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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旅游税规章》讲解会即日起接受报名

修改《旅游税规章》讲解会即日起接受报名 #财政局 为建立更现代化的税务制度,以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改革的要求,早前立法会通过的第11/2022法律修改第19/96/M号法律通过的《旅游税规章》,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举办讲解会欢迎市民报名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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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4月1日起生效 加强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

新修订《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4月1日起生效 加强打击非法提供住宿活动 #旅游局 澳门特区政府于2010年制定《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法律,打击和遏止在大厦住宅单位向公众提供非法住宿的乱象。随着社会环境变化,非法旅馆转以更隐蔽的方式经营,为社区安全带来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为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特区政府在综合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第3/2022号法律《修改第3/2010号法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新法今(4月1日)起正式生效。 修改“非法提供住宿”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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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八月十二日第16/96/M号法律〈车辆使用牌照税〉》法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八月十二日第16/96/M号法律〈车辆使用牌照税〉》法案 #行政会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八月十二日第16/96/M号法律〈车辆使用牌照税〉》法案。 按照八月十二日第16/96/M号法律通过的《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下称《规章》)的规定,除《规章》规定的豁免情况外,车主须于每年一月至三月就其使用的车辆缴纳使用牌照税。为证明已履行当年的纳税义务,即便车主是透过电子方式缴纳税款,其亦须亲临服务点或前往自助列印机领取支付税款标志(下称“行车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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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业场所业务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酒店业场所业务法》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旅游局 第8/2021号法律《酒店业场所业务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随著新法实施,旅游局优化有关适用范畴程序,同时依法发挥监管功能,致力促进酒店业场所为居民和旅客提供优质服务,继续确保澳门安全宜游的城市形象。 新措施助拓多元旅游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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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于10月1日正式生效

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于10月1日正式生效 #医疗专业委员会 第18/2020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于10月1日正式生效。法律的相关补充性行政法规,当中包括第23/2021号行政法规《医疗人员学历或专业资格水平》、第32/2021号行政法规《医疗人员实习总规章》、第33/2021号行政法规《医疗人员职业纪律程序》等也于同日生效。 根据法律赋予医疗专业委会员(以下简称医专会)的职权,医专会自2021年4月1日正式运作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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