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拿亲戚金饰典当还债 男子判监三个月

擅拿亲戚金饰典当还债 男子判监三个月 声称与女亲戚合做生意无起色,甚至四个月都领不到薪水,36岁男子擅自把女亲戚交给自己保管的金饰拿去典当,套现2万6000元还债。 被告默哈莫·法伊沙(36岁)日前承认一项失信罪,被判坐牢三个月。 调查揭露,被告在马来西亚的远房亲戚(63岁)去年中把金饰交给自己的司机保管,司机后来因触法遭马国警方逮捕,亲戚便请被告于去年8月22日替她到警局取回金饰代为保管。岂料女亲戚过后曾数次找被告要回金饰但都不得要领。 被告当时因陷入经济困难,擅自把金饰拿去典当,套取2万6800元的现金,把钱都拿去偿还债务。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赔偿。 被告求情时说,自己当时跟这名亲戚在马国柔佛州一起做生意,后来生意做不起来,亲戚又不出手帮忙,搞得他四个月都没有薪水拿。 他说,自己还有两个分别11岁和6岁的孩子要养,曾向那名亲戚求助,但对方却不理他,走头无路下才会拿她的金饰去典当。 被告称他事后有向亲戚坦白,说自己把金饰当了,对方那时还说不必担心,钱可以慢慢还。怎料,因生意一直不见起色,他决定抽身时,对方才去报警。 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被告称自己也过得非常辛苦,精神状态也不稳定,恳求法官看在他初犯下能从轻发落。法官最终判他坐牢三个月。 2024年6月20日 11:35 AM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偷雇主总值8000元金饰 女佣判监三个月

偷雇主总值8000元金饰 女佣判监三个月 退休阿叔发现总值超过8000元的金饰不见,质问女佣,对方却两度否认,第三次才松口说偷走后已拿去典当。 被告是29岁的印度籍女佣穆督玛丽,她面对两项偷窃罪,星期一(6月24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她认罪后,被判坐牢三个月。 案情揭露,被告自去年10月26日起就在受害人(75岁,退休人士)家工作,单位内还住了受害人的妻子、儿子、媳妇和14岁的孙子。 被告的主要工作除了家务外,也包括帮忙购买日常用品以及准备三餐。她一周工作六天,月薪为538元。工作期间,被告得知受害人会把贵重物品锁在衣橱的抽屉里,也知道他把抽屉钥匙藏在哪里。 今年5月19日早上10时许,被告发现抽屉内一条价值1230元的金手链和一条价值7000元的金项链,以及金吊坠不翼而飞,当天下午就质问被告,但被告否认行窃。 受害人隔天致电女佣中介,让中介跟被告谈,但被告仍坚持自己没偷窃。直到5月2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被告才松口承认干案,并说已把金饰拿到实龙岗路的当铺典当套现。 调查发现,被告于5月11日早上9时30分到受害人的衣橱找钥匙去打开抽屉。她拿走金饰后,再把钥匙放回原位,神不知鬼不觉。 两天后,被告要求当天为休息日,受害人答应她的要求,被告就在当天把金饰拿到实龙岗路的当铺,以5350元典当,随之把钱都花在个人开销上。 警方从当铺查获被偷走的金饰,被告至今都没有做出任何赔偿。 2024年6月25日 1:12 PM

封面图片

偷雇主总值8000元金饰 女佣判监三个月

偷雇主总值8000元金饰 女佣判监三个月 退休阿叔发现总值超过8000元的金饰不见,质问女佣,对方却两度否认,第三次才松口说偷走后已拿去典当。 被告是29岁的印度籍女佣穆督玛丽,她面对两项偷窃罪,星期一(6月24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她认罪后,被判坐牢三个月。 案情揭露,被告自去年10月26日起就在受害人(75岁,退休人士)家工作,单位内还住了受害人的妻子、儿子、媳妇和14岁的孙子。 被告的主要工作除了家务外,也包括帮忙购买日常用品以及准备三餐。她一周工作六天,月薪为538元。工作期间,被告得知受害人会把贵重物品锁在衣橱的抽屉里,也知道他把抽屉钥匙藏在哪里。 今年5月19日早上10时许,被告发现抽屉内一条价值1230元的金手链和一条价值7000元的金项链,以及金吊坠不翼而飞,当天下午就质问被告,但被告否认行窃。 受害人隔天致电女佣中介,让中介跟被告谈,但被告仍坚持自己没偷窃。直到5月2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被告才松口承认干案,并说已把金饰拿到实龙岗路的当铺典当套现。 #新闻热搜 广告赞助 中菲速递  菲律宾 信誉之最物流 中菲海运空运 布偶猫舍 种猫均为赛级布偶,纯散养家庭在菲猫舍   免费投稿/曝光/澄清  @FChengph 今日新闻频道 @cctvPH

封面图片

挪用客户逾70万元赌博还债 销售员判监四年三个月

挪用客户逾70万元赌博还债 销售员判监四年三个月 销售员为还债务,要求客户将付款存入自己母亲的银行户口,或指示客户向他开支票,四个月内失信公司超过70万元,随后逃往越南避免被捕,将近一年半后才回国自首。 被告廖春永(41岁)事发时是鲜鸡经销商利生集团的销售员,他被控一项失信罪,星期五(6月28日)在庭上认罪,被判坐牢四年三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2年5月19日没有上班,而另一名公司销售员陈春龙(47岁)也在同一天翘班。公司觉得事有蹊跷,便展开调查,查账时发现当中有出入。由于联系不上被告和陈春龙,公司便报警处理。 调查显示,为了偿还债务,被告决定挪用公司客户的付款。在客户支付现金给他时,就会将款项占为己有。他也会要求客户付款存入自己母亲的户头,后再将钱取出私用。 另外,被告也会指示客户向他开支票,谎称他会先代他们兑现支票,后再向公司付款,但事实并非如此。 为了掩盖罪行,被告会用收取的部分款项来充当其他客户的付款。从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间,被告挪用至少42名客户共约70万1594元的付款。 被告将这笔钱用来赌博和偿还债务,也为女友提供每月3000元的生活费。 为了避免因罪行受惩罚,被告在2022年5月18日逃往越南,直到2023年11月回国自首后被捕。被告至今也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根据法庭文件,除了被告,同事陈春龙也使用相同手法,挪用客户约19万3062元付款。他事后同样逃往越南,但一个月后回国被捕。陈春龙已于2023年2月被判坐牢两年。(人名译音) 2024年6月28日 7:26 PM

封面图片

失业又赌输钱 男子骗四同乡逾4900元判监五个月

失业又赌输钱 男子骗四同乡逾4900元判监五个月 失业又在赌场输钱,男子设求职骗局,向四名同乡骗取超过4900元“办理”工作准证申请,星期五(7月5日)被判坐牢五个月。 中国籍被告李金成(45岁,译音)共面对七项欺骗控状,他承认其中四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揭露,被告在案发前失业,还在圣淘沙赌场输了很多钱,因此陷入经济困境。随后,他设了一个求职骗局,谎称自己在新加坡的洗碗公司或超市有工作机会,以此吸引感兴趣的求职者上钩。 第一名受害者通过微信联系被告,表示想从事洗碗工作。被告于是要求受害者转账5300人民币(约987新元)给他,以提交工作准证的申请。 受害者在3月11日付款给被告,被告随之约受害者在3月25日见面进行面试。被告最终没有出现,受害者于隔天报警。 此后,被告以类似手法分别向另外三名同乡分别骗取1500元、1000元和7950人民币(约1491新元)。他们后来惊觉受骗,相继报警。 被告一共向四受害者骗取约4978元,并将这些钱用于偿还债务以及个人开销。 警方在3月26日逮捕被告。调查显示,被告与四名受害者从未见过面,仅通过微信联系。 被告求情时表示忏悔,承诺出狱后会赚钱赔偿受害者。他也指家中还有80多岁的母亲等着他回去照顾,请求法官轻判。 2024年7月6日 1:09 PM

封面图片

买他人银行户头经营加密货币生意 男子监20个月

买他人银行户头经营加密货币生意 男子监20个月 男子靠买卖加密货币赚外快,银行户头一再冻结,即便怀疑经手赃款仍不罢休,甚至买他人银行户头继续经营生意,被判坐牢20个月。 被告是本地男子刘鑫(39岁),他面对17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CDSA)法令等的控状。他日前承认其中七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是一间餐馆的前台人员,靠买卖加密货币赚外快。他一般会让买家把要购买加密货币的钱转进他的银行户头,再把相对数额的加密货币转给他们。 2020年10月1日,被告被指从不知名的来源收款,银行户头遭冻结。被告开始用另一个银行户头接收买家购买加密货币的款项。 2021年3月31日,被告再次接到警方警告,让他不要从不知名的来源收款,但被告仍继续经营买卖加密货币的生意,同年9月还和一名男子刘健南一起合作。 两人一起找买家和卖家,互助互利,被告若遇上新买家,顶多问一句“钱有问题吗?”,并没有深究钱的来历。 为了避免自己的银行户头遭冻结,被告之后通过Telegram,花600元到1000元不等向他人购买银行户头资料和提款卡。 这些卖家都是即将回国的外国人。主控官指,被告经手款项总数额为39万3360元,而这些钱都来自多起投资诈骗和假公安诈骗案的受害者。 法官星期五(6月21日)早上判被告坐牢20个月。被告称女佣最近辞职,妻子一人无法照顾三个孩子,希望先找到新的帮佣,因此申请延后服刑。 被告称,落网后已被还押八个月,只需多坐几个月牢就能完成刑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潜逃。法官批准他的申请,让他7月19日开始服刑。(人名音译) 2024年6月21日 3:00 PM

封面图片

#案例 买他人银行户头经营加密货币生意 男子监20个月

#案例 买他人银行户头经营加密货币生意 男子监20个月 男子靠买卖加密货币赚外快,银行户头一再冻结,即便怀疑经手赃款仍不罢休,甚至买他人银行户头继续经营生意,被判坐牢20个月。 被告是本地男子刘鑫(39岁),他面对17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CDSA)法令等的控状。他日前承认其中七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是一间餐馆的前台人员,靠买卖加密货币赚外快。他一般会让买家把要购买加密货币的钱转进他的银行户头,再把相对数额的加密货币转给他们。 2020年10月1日,被告被指从不知名的来源收款,银行户头遭冻结。被告开始用另一个银行户头接收买家购买加密货币的款项。 2021年3月31日,被告再次接到警方警告,让他不要从不知名的来源收款,但被告仍继续经营买卖加密货币的生意,同年9月还和一名男子刘健南一起合作。 两人一起找买家和卖家,互助互利,被告若遇上新买家,顶多问一句“钱有问题吗?”,并没有深究钱的来历。 为了避免自己的银行户头遭冻结,被告之后通过Telegram,花600元到1000元不等向他人购买银行户头资料和提款卡。 这些卖家都是即将回国的外国人。主控官指,被告经手款项总数额为39万3360元,而这些钱都来自多起投资诈骗和假公安诈骗案的受害者。 法官星期五(6月21日)早上判被告坐牢20个月。被告称女佣最近辞职,妻子一人无法照顾三个孩子,希望先找到新的帮佣,因此申请延后服刑。 被告称,落网后已被还押八个月,只需多坐几个月牢就能完成刑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潜逃。法官批准他的申请,让他7月19日开始服刑。(人名音译)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