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逃跑少女再灌醉强奸 酒廊老板判监13年又四周加打鞭
窝藏逃跑少女再灌醉强奸 酒廊老板判监13年又四周加打鞭 一名17岁少女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后,接受酒廊老板的好意,入住老板的公寓并为他打工,岂料被老板灌醉和强奸。老板现在被判坐牢13年又四周和打鞭九下。 42岁的被告拉扎古玛在高庭受审后,今年3月被判强奸与非礼罪名成立,案件于星期一(7月8日)下判。当天,拉扎古玛也在庭上承认第三项窝藏少女的罪名。 蒋诗琦法官下判时,斥责被告利用少女的弱势处境犯案,包括他知道少女从收容所逃跑出来,得躲避警方,以及少女依靠被告为她提供住宿和工作收入,被告甚至在案发当晚特地把少女灌醉。而且,少女在案发后自责喝醉,让被告有机会犯案,精神与心理方面都遭受严重创伤,这也是本案加重刑罚的因素。 案件发生于2020年2月21日深夜至隔天凌晨之间,在被告居住的公寓单位内。案发时,拉扎古玛是一家名为Don Bar & Bistro酒廊的老板,被他强奸的少女当时17岁。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她的名字。 审讯揭露,少女原本住在新加坡女子收容所,她逃离后得知拉扎古玛的酒廊在请人,于是前去应征,同日开始在酒廊工作。当时有另一名逃离收容所的女子B也在拉扎古玛的酒廊打工。 少女在酒廊工作不久后,被一名朋友向警方举报她从收容所逃跑并且躲在酒廊,警方于是突击酒廊。少女收到消息,赶紧与另一名女子离开酒廊,并联络拉扎古玛。 拉扎古玛把少女与女子接到他的公寓,当时B也在场。拉扎古玛告诉她们可以在公寓住下来,她也安排酒廊职员把少女们的衣物拿到公寓。 案发当天晚上,拉扎古玛叫三名女子陪他喝酒。控方指拉扎古玛在少女喝醉后,把她带到公寓二楼非礼与强奸,少女因喝得太醉而无力反抗,同时B也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少女早上睡醒后,把她被强奸的事情告诉B和另一名女子。她接着收拾东西离开公寓单位,并且没再回去酒廊工作。同年7月20日,少女回返收容所,并且把被性侵犯的遭遇告诉社工。 ... 2024年7月8日 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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