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逾35亿令吉骗案 狮城前董事加控企图洗黑钱罪状

涉逾35亿令吉骗案 狮城前董事加控企图洗黑钱罪状 (新加坡31日讯)新加坡一名前公司董事黄有志涉及逾10亿元(新币,下同;约35亿2709万1548令吉)投资骗案,今日被加控一项企图洗黑钱罪状,法官下令还押他1周,不得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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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捣破洗黑钱集团 涉嫌招揽内地人来港开户洗黑钱 涉款逾1亿元拘捕12人 #国内新闻: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情报及支援组警司郭静怡讲述案情时表示,去年警方录得近95000宗罪案,诈骗案占近一半 警方去年就诈骗案案拘捕近10000名人士,其中近七成三是傀儡户口持有人。商罪科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个本地洗黑钱集团自2024年7月开始,招揽内地人士来港,协助在传统银行及数字银行开设傀儡户口,以收取各种诈骗收益。 户口持有人会按照集团指示,到银行或提款机提取现金后,部分人更安排使用不知名人士的提款卡提取现金,再将现金带到虚拟资产交易店兑换加密货币借此洗黑钱,以转换及掩饰犯罪得益的来源。做行动基地,用来策划及操控洗黑钱。由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间,积极招揽内地人来港做傀儡户口持有人,当他们来港后会被安排入住行动基地,然后等候指示清洗黑钱。集团曾利用超个550个银行帐户,清洗1.18亿元,其中有1,000万元证实是58宗已举报的诈骗案的部分犯罪得益,这些案件的受害人总损失为4,300万元。警方于本周四(15日)展开一个代号为「夜剿」的拘捕行动,在多个地点埋伏,发现两名傀儡户口持有人离开行动基地,分别前往银行及柜员机提取现金,然后一同前往尖沙咀一间虚拟资产找换店,准备兑换加密货币。警方见时机成熟,即场拘捕两人,并于他们身上检获约77万港元现金,成功阻止该笔犯罪得益被进一步转移及清洗。同日警方亦同步搜查行动基地及多个地点,拘捕另外9人,包括两名集团本地骨干及7名来自内地的傀儡户口持有人。整个行动中,警方共拘捕12人,当中包括2名本地集团骨干成员,以及10名内地傀儡户口人士。大部分被捕人报称无业。此外,警方共检获约105万港元现金、560多张提款卡、多部手机、大量银行文件以及涉及虚拟资产交易纪录。警方现已就「串谋洗黑钱」罪名,正式落案起诉所有被捕人士。 警方相信,今次行动已成功瓦解一个活跃于本港及内地之间的跨境洗黑钱集团,对打击有组织金融犯罪具重大成效。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是犯罪得益,但仍然处理相关财产,已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罚款高达港币500万元。警方表示会与律政司就适当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自2023年10月起,有逾100人因租、借及出售户口,被法庭就洗黑钱罪行定罪时加重刑罚,刑期增幅介乎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约3个月至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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