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发布专栏文章称,下一步将继续稳步扩大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推进境外上市、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等法规修订,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研究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探索支持跨国公司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区域开放创新。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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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资金融机构与外资企业座谈会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研究加大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力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有关工作。摩根大通银行、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瑞银证券、三菱日联银行、特斯拉、巴斯夫、托克、施耐德等外资金融机构和外资企业参加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陆磊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潘功胜表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在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要求,持续优化政策安排,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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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出手: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 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开发布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聚焦外汇领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办案规则,依法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 “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称。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 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同时,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 此次,两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表示,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 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 此次典型案例还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表示,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等要求,在事前、事中、事后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欢迎订阅东南亚大事件频道 @HH9915 欢迎投稿爆料: @HFH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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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债规模连续两个季度回升,3月末外债余额2.51万亿美元,银行外债余额增长826亿美元,如何解读? 氯甲烷的回答 我们还是捋一下时间线, 一、202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决定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上调至1.5。 在宏观审慎规则下,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的计算为: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是“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中的一个计算因子,上调该参数可以提高对应的风险余额上限。简单地理解,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就相当于跨境融资杠杆率的“放大器”,使企业能够借更多的外债。 二、2024年1月下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刊文: 今年要适度扩大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规模,统筹研究资本项目开放条件下的外债管理,推动外债管理由金融危机时期防范风险为主,转向经济转型升级时期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为主要目标。 今年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方面,将继续改进国外贷款管理,提升贷款使用效益。落实发债规模,推动境内机构赴港发债工作。 同时改革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三、2024年1月下旬,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在浙江省等地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并出台《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可在外债提款前到所在地外汇局辖内银行办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手续。细则发布后,企业借用外债,无须先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登记,再到银行开立外债专户办理外债资金入账,而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全流程手续,节省时间1天以上,效率提升3倍。 一、二给允许借入外债的额度扩容, 三给借入外债的手续提供便利,这是咱们这边的举措。 四、2024年4月底,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宣布,关闭费城共和第一银行(Republic First Bank),并将其出售给富尔顿银行(Fulton Bank)。共和第一银行也成为了银行倒闭潮中,第六家宣布破产的金融机构。 与去年美国的银行破产倒闭不同的是,共和第一银行的储户80%以上是华人,是当地的中小企业主,在这一波操作下,不说血本无归吧,损失巨大总是称得上的。 当时还社交平台还戏言,润出去的钱又回来了。 结合外债数据,这可能不是个段子,资本先通过利润分配等方式把钱转入离岸公司,又通过离岸公司向境内贷款、购债,摇身一变就是外债了。 也蛮好,至少是吸引外资双赢了嘛。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氯甲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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