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一短视频平台账号传播不实信息被涧西区委网信办批评教育

#微博辟谣# 一短视频平台账号传播不实视频信息被涧西区委网信办批评教育 - 转发 @魅力涧西: 某音平台“听风不是雨”账号为“博眼球”吸引流量,传播“在洛阳应天门拉巴勒斯坦国旗应援”经核实,该视频为不实视频信息,诱导公众点击浏览,造成公众误解。涧西区委网信办联合属地对账号持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信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监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涧西区委网信办 2024年6月5日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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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大祥区委网信办与大祥公安分局联动执法查处一起散布涉消防火灾网络谣言案

#微博辟谣# 大祥区委网信办与大祥公安分局联动执法查处一起散布涉消防火灾网络谣言案 - 转发 @大祥公安: 【大祥区委网信办与大祥公安分局联动执法查处一起散布涉消防火灾网络谣言案】近期,大祥区委网信办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网友李某为博取流量,增加关注度,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转发他人视频(视频为某地消防车出警片段),并配文:“哦得了,昨天大祥光明园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一死五伤,消防人员忙不完”的不实言论。 经核实,该网友发布为虚假信息,辖区内并没有发生火灾。其行为对网络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掌握相关情况后,大祥区委网信办与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李某接受调查。经询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不当行为,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区委网信办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李某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删除虚假视频并对其开展了普法教育。 大祥区委网信办、大祥公安分局温馨提醒:网上信息千万条,文明上网第一条,网络谣言危害严重,广大群众深恶痛绝,抵制网络谣言,人人有责。#打击网络谣言#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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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彭水辟谣:重庆市政府领导来到同连村视察春耕情况?不实!

#微博辟谣# 彭水辟谣:重庆市政府领导来到同连村视察春耕情况?不实! - 转发 @彭水发布: 【彭水辟谣:重庆市政府领导来到同连村视察春耕情况?不实!】近日,有网友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重庆市政府领导来到同连村视察春耕情况”相关视频信息,引发网民点赞、评论。经核查,网传信息不属实。彭水辟谣:重庆市政府领导来到同连村视察春耕情况?不实!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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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微博辟谣# 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 转发 @抚州网警: 发布了头条文章:《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男子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被警方批评教育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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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辟谣!网传“新疆惊现巨大哈密瓜”等消息不实

#微博辟谣# 辟谣!网传“新疆惊现巨大哈密瓜”等消息不实 - 转发 @新疆网络举报: 发布了头条文章:《辟谣!网传“新疆惊现巨大哈密瓜”等消息不实》 #丝路捉谣记##联合辟谣##微博辟谣#辟谣!网传“新疆惊现巨大哈密瓜”等消息不实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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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郑州通报“清朗”专项行动违法违规账号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郑州通报“清朗”专项行动违法违规账号典型案例 - 转发 @郑州晚报: 【郑州通报“清朗”专项行动违法违规账号典型案例】为持续推进“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特别是围绕涉汛期强降雨期间网上违法违规信息,郑州网信、公安、气象等部门聚焦虚假不实、炒作旧闻、传播谣言、博取关注蹭流量等整治重点,强化联动,在源头管控处置上不断加压发力,在依法依规查处曝光一批涉汛期违法违规账号基础上,现再次向社会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如下: 监测发现,7月12日抖音平台账号“熟悉的背影”为蹭炒社会热点,故意将其他城市暴雨视频张冠李戴、移花接木为郑州,编造“郑州暴雨下的太可怕了,刚刚还是白天,下雨下的天都黑了,下的我都说话结巴了”等涉汛期不实虚假谣言视频信息,误导众多网友传播转发和跟帖评论,干扰正常网络传播秩序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郑州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气象等机关开展打击处置,对账号开办者进行法制宣传和批评教育,账号开办者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快速删除相关谣言信息,保证不再发布此类信息。 郑州网信、公安、气象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网络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清朗”“净网”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坚决打击属地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持续欢迎广大网民积极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郑州市委网信办)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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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嵩县县委网信办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微博辟谣# 嵩县县委网信办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 转发 @精彩嵩县: 按照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嵩县县委网信办统筹各部门力量,紧扣打击网络谣言主线,聚焦“自媒体”无底线造热点蹭流量,制造以假乱真、虚实混杂的“信息陷阱”等突出问题,集中查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6月21日,某音平台“老聂”账号为“博眼球”吸引流量,发表“一桥上有人跳河”的视频,经核实,该视频为不实信息,诱导公众点击浏览,造成公众误解。嵩县县委网信办联合属地对账号持有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删除相关视频。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信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监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电话:037966315962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嵩县县委网信办 2024年6月21日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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