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通过网络虚构信息,违法!

#微博辟谣# 通过网络虚构信息,违法! - 转发 @崂山公安话平安: 通过网络虚构信息,违法! 日前,孔某为在亲戚朋友面前炫耀,通过视频号编造发布本市虚假房屋政策变更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崂山警方依法对孔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近日,杜某因个人纠纷,在网上开直播公然侮辱他人,对他人生活造成干扰,并造成心理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崂山警方依法对杜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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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怀远公安公布三起案例

#微博辟谣#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怀远公安公布三起案例 - 转发 @怀远公安: #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怀远公安在行动之八】 近日,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怀远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一: 近日,孙某在未经核实视频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在自己抖音账号上转发“湖南安化县有龙现身”不实信息,在一定范围内扰乱公共秩序。孙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赵某在未经核实视频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在自己抖音账号上转发“称有人开车到五沟村里,给人下迷魂药后把钱弄走”不实信息,在一定范围内扰乱公共秩序。赵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 近日,周某在未经核实视频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在自己抖音账号上转发“湖南安化县有龙现身”不实信息,在一定范围内扰乱公共秩序。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蚌埠警方@安徽公安在线@中警安徽@中国警察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蚌埠政法@安徽政法@中国长安网@安徽网@怀远治安在线@怀远交通管理大队@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广网@法制网@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新华社@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CCTV今日说法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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