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续审强制举报虐儿 政府指如涉粗心或不小心情节可用简易程序

立会续审强制举报虐儿 政府指如涉粗心或不小心情节可用简易程序 政府就《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加入新免责辩护条文,容许指明专业人员向法庭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就指明专业人员强制举报虐儿的条文,政府提出多项修正案,包括建议引入「两级制」刑罚制度,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或循公诉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早上继续审议相关条文,工联会梁子颖问到,律政司如何划分使用简易或公诉程序,认为界线模糊,令专业人员担心误堕法网,面对监禁刑罚或吊销牌照。民建联郭玲丽问到,如果有教职员以为另一专业人员已举报,法定责任谁属;政府会否向相关机构提出,制定清晰的举报程序指引避免漏报。新民党黎栋国说,如果刑罚太重,可能引致大量滥报,令条例草案目标越走越远和背道而驰,因此支持当局现时计划分为两级检控程序。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说,专业人员纯粹误以为对方已举报并非合理豁免理由,又指如果只涉及粗心或不小心情节,可考虑引用简易程序。律政司代表补充说,如果专业人员察觉有严重虐儿情况,但因疏忽未有举报,可考虑引用简易程序;检控科人员在引用简易或公诉程序时,需要审视证据和个别案件情况再作决定,难以一概以论,根据《检控守则》,需要考虑可判处最高罚款、对公众重要性和整体案情等。 2024-05-18 13: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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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周六再审强制举报虐儿草案 当局增严重伤害附表及免责条款 立法会《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委员会本星期六再开会审议。就指明专业人员强制举报虐儿的条文,政府提出多项修正案,包括建议引入「两级制」刑罚制度,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或循公诉程序定罪,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3个月。当局提到,考虑到有需要为较轻微情节案件提供确定性,建议为循简易程序审讯的可公诉罪行订定检控期限,即是首先发现该罪行后的12个月。另外,当局提出新增有关「 严重伤害」附表,以增加举报门槛的确定性由四个项目组成,涵盖有关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顾的伤害,例如导致丧失视力或听觉、内脏损伤、骨折、表面烧伤、精神错乱或长期心理创伤等。政府亦建议,加入新的免责辩护条文,容许指明专业人员向法庭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作出举报。 2024-05-16 23: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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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就强制举报虐儿条例提修订 专业人员知情不报情节恶劣才监禁 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早上继续审议《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提出3项修订建议方向,包括加强免责辩解和免责豁免,建议将条例草案的两项免责辩护更改为豁免条文,令到专业人员不需要作出举报而不会违法;以及建议新增一项免责辩护条款,容许指明的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理由不举报,他们只会在情节恶劣的个案下,才会面对监禁的刑责。何启明发言时说,今次的立法源于2021年一名儿童被父母虐待致死的个案裁决,公众表达高度关注,当时立法会内外均要求政府要重判知情不报的人士,政府最终提出3个月监禁的建议。他表示,当局理解有关界别的部分专业人员对监禁罚则仍有疑虑,保护儿童组织则认为,要确保强制举报机制的效力,法例必须有阻吓力。何启明强调,目前的建议是过去两年大家努力达致的成果,当局担心,剔除监禁的刑罚,会大大降低法律效力,达不到编织儿童保护网的初心,社会最终会付出代价。他指出,留意到有委员早前曾建议剔除监禁刑罚,当局希望完成将会提出的修正案审议后,个别委员将会重新考虑有否需要提出议员修正案,重申在确保强制举报机制的效力大前提下,乐意考虑委员的其他意见。 2024-04-29 12:12:2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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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人民法院受理10000元以下诉讼费用是50元,简易程序只需25元,所以不要以为金额小,我就不会起诉你。(不论多少,只要你还想要是你的钱,国家就会给你撑腰。)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只需25元。第二步:法院会给你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你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果你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给你,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送达传票,公告费260元(哈哈……也会由你承担的),公告期满,你如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当然你会败诉的。第三步: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继续公告送达,费用300元),判决书上会写清楚你还钱的时间,即判决你在本判决生效七日内,将款项支付给原告,否则需要支付双倍迟延履行金。第四步:判决生效后如果你不履行判决(不把款项打给我,嘿嘿),不好意思,那我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到时法院的执行法官带着法警找你。以上就是诉讼流程,就这么简单!上述诉讼费、公告费、本金及利息和双倍迟延履行金都要你支付。好了,重点来了,有些欠款人是确实没有了偿还能力,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你会在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那么,你会进入“黑名单成为失信人”就是老赖,会有四十四个部门会联合惩戒你,你们如果是年轻人,今后办信用卡、贷款等,任何需要向银行,金融机构,或小贷公司借钱,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你觉得自己年龄大了,那还会影响你的子女(一想就可怕),你以后坐高铁、飞机,子女升学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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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倡违反强制举报虐儿最高囚一年 狄志远冀条例草案顺利通过 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规定25类专业人员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政府建议违例最高罚则为监禁3个月,实政圆桌议员田北辰就提出修正案,将最高刑罚提高至一年。 田北辰指出,很多过往个案有共通点就是虐儿行为持续,质疑究竟是无人理、无人知抑或知情不报,又指本港法院判刑一向从宽不从严,最高刑罚「十年不出现一次」。他以童乐居虐儿案为例,被其中一名被告四度拉扯男童致对方受伤,仅被判监3个月,判刑只及最高刑罚2.5%,推算违反强制举报条例,亦可能只判监2日,违例者根本未及反省就出狱,完全不合理。 田北辰提到,获秘书处告知由于他的修正案与政府的修正案相似,因此「两个只能活一个」,如果政府的修正案获得通过,他甚至没有机会就自己的修正案发言。田北辰促请对他修正案有共鸣的议员,就政府修正案投弃权票,让他至少有机会就自己的修正案发言。 社福界议员狄志远表示,政府推出条例草案初期,业界认为有多处未完善,提出很多疑问,令条例草案的目标变得模糊及失焦,及后政府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成立专家小组制订举报指南,清楚界定严重伤害,并加入新的免责辩护条文,政府亦承诺加强及深化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同意需要加强相关配套服务。 狄志远认为,当局从善如流听取业界及议员的意见,他期望条例草案顺利通过,提醒社会保护儿童人人有责。 2024-07-11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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