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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 “三位一体” 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一是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 60 万元、30 万元大幅提升至 1000 万元、500 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 5% 提高到 1 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 3 年提高至 10 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 10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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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意见》明确 5 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包括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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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依法强化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依法强化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 中国证监会星期天(2月4日)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公告上述信息。 根据新闻稿,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是中国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自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 新闻稿指出,中国证监会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 新闻稿提到,中国证监会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670万新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新闻稿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中国证监会的执法重点,近三年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在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方面,奇信股份、宏达新材时任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 ... 2024年2月5日 9: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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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下一步将积极会同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涉财务造假风险问题的排查,从严惩处、一体打击财务造假、侵占、第三方配合造假,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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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 60 万元、30 万元大幅提升至 1000 万元、500 万元 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 “三位一体” 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一是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 60 万元、30 万元大幅提升至 1000 万元、500 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 5% 提高到 1 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 3 年提高至 10 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 10 年有期徒刑。二是在立体化追责上,行政处罚是立体化追责的一环,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也是立体化追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追责方面,今年以来已依法将 40 余起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民事追责方面,中国证监会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普通代表人诉讼 10 起,在审支持诉讼 22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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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要全力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说,企业IPO上市绝不能以圈钱为目的,更不能允许造假、欺诈上市,要全力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 吴清星期三(3月6日)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的记者会首次亮相,他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说,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是上市公司自身事情,但也需要外部环境的改善。证监会的首要职责是做好监管,从入口、出口等各个环节做好监管,促使上市公司更加专注主业,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加稳健经营,更好回报投资者。 吴清说,企业IPO上市绝不能以圈钱为目的,更不能允许造假、欺诈上市,因此注册审核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依规,严之又严,督促发行人能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全力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的门外。 他说,证监会目前和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构建综合城防体系,严肃整治、严厉打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减持;对于一些技术性的离婚、融券卖出、转融通等绕道违规减持,要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对大股东、实控人违规违法减持严厉打击、依法打击。 吴清也说,下一步证监会要成倍、大幅地增加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对发现违法违规的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以此倒逼发行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也倒逼中介机构能够履行好专业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勤勉尽责。 2024年3月6日 5: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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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政策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 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出台政策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包括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等。 根据新华社星期五(7月5日)报道,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引导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突出对舞弊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制约。 《意见》提到,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强化考核约束,将财务造假作为各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扣分项。加大对“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力度,将诚信合规意识作为资本市场培训的核心内容。 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意见的出台,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5方面重点举措。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健全线索发现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刑衔接协作。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四是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完善财务信息相关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 2024年7月5日 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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