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中国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 专家:外企风险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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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国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5/1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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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实施修订后的《 #保守国家秘密法 》强制要求 #互联网公司 参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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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强制要求互联网公司参与保密

中国实施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强制要求互联网公司参与保密 中国政府5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收紧对国内互联网公司限制,引发了人们对这些规定将如何实施的担忧。扩大的国家保密法要求包括社交媒体巨头腾讯、字节跳动和微博在内的公司在用户发布敏感信息时采取行动。 它要求“网络运营商”监控用户分享的信息。这些规定还描述了如何删除帖子、保存记录以及如何向当局报告并接受调查。虽然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已经受到严格监管,但这些变化为主动自我监控和快速合作设立了新标准。修订后的规则还扩大了敏感信息的定义,包括“工作机密”或有关国家机构决策的信息,国家秘密的定义变得“广泛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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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两会前审保守国家秘密法拟加强管制离职涉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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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定内容如下: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

修定内容如下: 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单独或者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保密事项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 修订草案还对国家秘密确定作出了规定。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九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 修订草案还建议增加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同时,修订草案在“附则”中规定了工作秘密。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骆源: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提出,工作秘密不是国家秘密,但实践中大量存在,应当予以规范,加强管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有关条文修改为:“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根据工作秘密管理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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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中国未富先老 专家:未来难以跻升高收入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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