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错就错?岂有此理!“傻子”李四强”2007年被当做网上通缉犯刘西文抓捕,理由就是他身上有刘西文的身份证,并被以刘西文的名字判决
将错就错?岂有此理!“傻子”李四强”2007年被当做网上通缉犯刘西文抓捕,理由就是他身上有刘西文的身份证,并被以刘西文的名字判决12年。2009年,龙湖区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将判决书中的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这样就看起来“名正言顺”了。而真正的刘西文已于2022年8月落网。 他家人知道案发时他根本没在汕头,出狱后不久李四强离世,他的家人已聘请律师继续申诉。 是不是刘西文难道不能鉴定?身份不能识别?一个“傻子”和人团伙作案?谁会要他?为什么搞错后还通过裁定“完善”这种错误?刑法399条:明知是无罪的人使其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关注此案后续。 #因身揣逃犯身份证智障男子坐牢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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