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开展“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宣传活动】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开展“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宣传活动】 11月28日消息,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危害性的认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根据监管部门及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相关要求开展了2021年“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宣传活动。该行以其营业厅为宣传阵地。在柜台及公共教育区摆放宣传资料,利用营业网点的LED屏及多媒体播放宣传口号。同时,该行工作人员对来往客户进行一对一宣传,在获取客户的同时做好“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宣传工作。后续,该行将持续开展更多的宣传活动,给客户宣传更多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意识,一定程度提升了该行的公众社会形象。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央行上海总部: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央行上海总部: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坚持不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测,稳妥处置风险机构,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严厉查处金融违法行为,深化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提升反洗钱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深化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探索数字人民币的创新应用。 快讯/广告 联系 @xingkong888885

封面图片

【经济日报:虚拟房产炒作风险得防】

【经济日报:虚拟房产炒作风险得防】 当前虚拟房产还面临诸多监管空白,比如如何界定其资产性质、知识产权如何保护等。与虚拟货币的“近亲”关系,也让虚拟房产伴随着炒作欺诈、非法集资、赌博洗钱等风险。我国早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炒作交易,明确表示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投资者贸然参与其中,很容易涉入法律风险。虚拟房产的暴跌再次给予市场警示,依附于元宇宙的炒作乱象该休矣。

封面图片

【国家网信办集中整治涉虚拟货币炒作乱象】

【国家网信办集中整治涉虚拟货币炒作乱象】 8月9日消息,国家网信办集中整治涉虚拟货币炒作乱象。按照《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精神,国家网信办督促指导主要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诱导虚拟货币投资等信息内容和账号自查自纠力度。 此外,指导地方网信部门约谈涉虚拟货币宣传炒作的“链节点”、“创投圈”等经营主体500余家次,要求全面清理宣传炒作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内容。对专门为虚拟货币营销鼓吹、发布教程讲解跨境炒币、虚拟货币“挖矿”的“币头条”等105家网站平台,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

封面图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通知,要求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通知,要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通知,要求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中国人民银行也发布通知,要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发改委的通知要求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存量项目、在建新增项目,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通知还要求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包括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强数据中心类企业信用监管,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和用能,严禁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财税金融支持。同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实行差别电价,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金融服务,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限期淘汰,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 央行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央行将会同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通知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称,各省级人民政府和央行、网信办等部门进行全方位监测预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 央行的通知还称,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

封面图片

【深圳三部门发布风险提示: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深圳三部门发布风险提示: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6月22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21日消息,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将被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对上述非法金融活动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封面图片

【深圳防范非法集资办发布关于“DDO数字期权”业务的风险提示】

【深圳防范非法集资办发布关于“DDO数字期权”业务的风险提示】 3月28日,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关于“DDO数字期权”业务的风险提示。以鼎益丰国际名义开展的有关DDO数字期权业务活动,本质上为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行为。根据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以鼎益丰国际名义面向我国境内居民开展的相关活动,涉嫌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我办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坚决处置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快讯/广告 联系 @xingkong888885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