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讨论文件,概述香港《 #基本法 》第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所收集到的意见。公众咨询意见包括建议香港 #暂

#香港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讨论文件,概述香港《 #基本法 》第23条立法进行公众咨询所收集到的意见。公众咨询意见包括建议香港 #暂居 或 #永久居民 必须宣誓 #爱国 爱港,将Facebook与YouTube等网站撤出香港市场,禁止Telegram与Singal等加密通讯软件在香港使用,以及将所有立法本地法化普通法化,避免犯人引渡回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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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交代《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结果,有部分意见建议「将Facebook、YouTube等网站撤出香港市场」、又指「Telegram、 signal及部分加密通讯软件成为犯罪分子罪恶温床,并具有统领行动,发布煽动消息等性质。23条应禁止相关通讯软件」、「进入香港暂居或永久居民,一定要宣誓爱国爱港,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国安法23条」 另有其他意见提及,公屋住户应宣誓支持政府,只要一户之内「一人犯23条,便需收公屋」,亦有人提出禁止已移居者收取褔利,「例如有顽疾时才回港找公立医院医治。」 #23条 #廿三条 #叛国罪 #境外干预罪 #隐匿叛国 #窃取国家机密 #间谍行为 #灭声 #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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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今早10时将就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会见传媒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上午10时,将会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会见传媒,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会出席。李家超上星期到立法会出席互动交流答问会,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听取议员意见时说,立法工作是刻不容缓,指出国家安全风险是真实及持续存在,完成立法是将困扰香港多年的问题写上句号,让香港无后顾之忧,并全心全意、集中精力去拼经济及发展,解决民生问题。他又表示,会设几个专队进行23条立法解说工作,并针对社交媒体可能出现的恶意攻击,设立「应变反驳队」。 2024-01-30 04: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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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3条立法公众咨询结束 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结束,香港保安局表示其中98.64%表达支持和正面反馈。又指0.71%的反对,部分来自境外反华组织人士,显示大多数市民支持立法。 大律师公会及其他专业团体提出修订建议,强调需细化法律定义和增加公众利益抗辩,以保障合法权利和自由。国际人权组织和本地学者亦表达关切,呼吁确保立法符合国际法律标准,避免过宽泛的定义损害基本人权。 香港民研民调显示,市民对政府信任度净值和对香港前途信心的净值较上月下跌超过一成。政治学者分析,香港市民对感到忧虑,担忧言论自由和集会结社自由会受到影响。 新华社评论批评个别西方媒体和专家抹黑香港,破坏稳定,阻挠立法进程。 原文链接 《维基百科》 《文汇网》 《香港01》 《明报》2 《法广》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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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拟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

香港基本法23条立法拟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 香港特区政府考虑在《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中加入公众利益免责辩护,即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行的人能以此作为免责辩护的抗辩理由,但港府表明相关门槛很高。 综合香港yahoo新闻、星岛日报等报道,香港政府上个月就23条立法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咨询结果星期三(3月6日)出炉。 港府在咨询结果的文件说,考虑在草案中采纳四项提议,包括涉及勾结境外势力的国安罪行,“应属罪加一等”;国家秘密相关的罪行加入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免责辩护;就保护国家秘密,引入类似“资料的保障”的条文;“间谍活动”罪应涵盖无人机等作为。 针对以“公众利益”为由进行免责辩护,文件说,所谓的公众利益必须是“很重大的公众利益”,而有关公众利益会大于国家安全风险,“门槛应该是很高的,而不是为了单纯满足公众的好奇心”,大部分情况下未必符合这一门槛。 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上个月受访时曾举例说,“如果保安局局长是特务,原来没有人知道,危害(国安)很厉害,政策害死好多人,而没有其他办法披露”,这种极端情况就可能构成公众利益抗辩理由。但如果只是官员私生活不检点,不构成国安风险,只是“家庭安全风险”。 文件也提到,港府考虑就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如涉及勾结外部势力,应属罪加一等;“间谍活动”罪方面,意图危害国家安全,而接近、查察、从上方或下方越过、进入或接达禁地,或出现于毗邻禁地之处的情况,应将无人机等工具纳入。 文件说,港府也会考虑收紧囚犯获得提早释放的门槛;完善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的案件刑事诉讼程序;订明可应对、打击、阻吓及防止潜逃行为,并促使潜逃人士回港接受执法和司法程序的措施;研究制定措施以保障处理涉及国安案件或工作的人员。 文件还提到,大部分回应23条立法的民众都支持就某些罪行设立相称的域外法律效力。 2024年3月6日 2: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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