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2018年起,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柬埔寨成立“ #长城赌博集团”,组织网络赌博活动,并招募中国籍人员参与

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 2018年起,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柬埔寨成立“ #长城赌博集团”,组织网络赌博活动,并招募中国籍人员参与运营,吸引国内赌客通过“众彩”“易彩”等平台参赌。其中,陈某甲、陈某乙分别担任客服部大主管和后勤部主管。 2023年3月,二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后经查实,陈某甲在集团工作46个月,#非法获利171万元;陈某乙工作31个月,获利51万元。一审法院判处陈某甲 #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2.6万元;陈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8.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二人上诉后,二审法院认定陈某甲实际工作时间减少7个月,违法所得减少35万元,故改判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金额降至121万元;陈某乙的判决维持不变。2025年4月9日,许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欢迎订阅 @dny88 投稿/广告 @slsl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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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在柬埔寨为「长城赌博集团」工作的中国籍员工,陈某甲和陈某乙,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判刑。该集团自2018年起在柬埔寨运营,组织网路赌博活动,并招募中国公民。 案件详情 陈某甲担任客服部大主管,陈某乙担任后勤部主管,两人于2023年3月被刑事拘留。经查证,陈某甲在集团工作46个月,非法获利171万元;陈某乙工作31个月,获利51万元。 法院判决 一审判决: 陈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2.6万元。 陈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8.5万元。 两人非法所得均被追缴。 二审改判: 陈某甲的上诉获得部分支持,法院认定其实际工作时间减少7个月,非法所得减少35万元。因此,刑期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金额降至121万元。 陈某乙的判决维持不变。 此终审判决于2025年4月9日由许昌中院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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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

【案例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 2018年起,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柬埔寨成立“ 长城赌博集团”,组织网络赌博活动,并招募中国籍人员参与运营,吸引国内赌客通过“众彩”“易彩”等平台参赌。其中,陈某甲、陈某乙分别担任客服部大主管和后勤部主管。 2023年3月,二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后经查实,陈某甲在集团工作46个月,非法获利171万元;陈某乙工作31个月,获利51万元。一审法院判处陈某甲 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2.6万元;陈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8.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二人上诉后,二审法院认定陈某甲实际工作时间减少7个月,违法所得减少35万元,故改判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金额降至121万元;陈某乙的判决维持不变。2025年4月9日,许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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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

#案例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 2018年起,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柬埔寨成立“ #长城赌博集团”,组织网络赌博活动,并招募中国籍人员参与运营,吸引国内赌客通过“众彩”“易彩”等平台参赌。其中,陈某甲、陈某乙分别担任客服部大主管和后勤部主管。 2023年3月,二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后经查实,陈某甲在集团工作46个月,#非法获利171万元;陈某乙工作31个月,获利51万元。一审法院判处陈某甲 #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2.6万元;陈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8.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二人上诉后,二审法院认定陈某甲实际工作时间减少7个月,违法所得减少35万元,故改判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金额降至121万元;陈某乙的判决维持不变。2025年4月9日,许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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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

#案例  两名柬埔寨狗推被判刑 2018年起,王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柬埔寨成立“ #长城赌博集团”,组织网络赌博活动,并招募中国籍人员参与运营,吸引国内赌客通过“众彩”“易彩”等平台参赌。其中,陈某甲、陈某乙分别担任客服部大主管和后勤部主管。   2023年3月,二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后经查实,陈某甲在集团工作46个月,#非法获利171万元;陈某乙工作31个月,获利51万元。一审法院判处陈某甲 #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2.6万元;陈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8.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二人上诉后,二审法院认定陈某甲实际工作时间减少7个月,违法所得减少35万元,故改判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金额降至121万元;陈某乙的判决维持不变。2025年4月9日,许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 海外华人社交流群:@DNYSQ880 东南亚新闻曝光社 https://t.me/B8817 免费投稿爆料/广告投放: @LY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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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狗推”获刑:网络赌博集团高管巨额非法所得被追缴 备受关注的柬埔寨“长城赌博集团”案件尘埃落定,两名在中国籍网络赌博集团中担任关键“狗推”(网络推广员/主管)角色的核心成员陈某甲和陈某乙,最终被判刑。该集团自2018年起在柬埔寨活动,通过“众彩”“易彩”等平台吸引国内赌客,进行非法网络赌博。 非法获利与初期判决: 经查,陈某甲在集团客服部担任大主管达46个月,非法获利高达171万元。陈某乙作为后勤部主管,工作31个月,获利51万元。两人于2023年3月被刑事拘留。一审法院判处陈某甲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2.6万元;判处陈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8.5万元,并悉数追缴其违法所得。 二审调整与终审: 在随后的上诉中,二审法院对陈某甲的刑期及追缴金额进行了调整,认定其实际工作时间缩短7个月,违法所得减少35万元,故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追缴金额降至121万元。陈某乙的判决则保持不变。2025年4月9日,许昌中院公布了此案的终审判决。 欢迎订阅东南亚大事件频道 @HH9915 欢迎投稿爆料: @HFH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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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人赴西港中国城 参与诈骗,非法获利28万被判刑 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陈某任、敖某余通过护照出境至柬埔寨西哈努克“中国城”等地,加入同一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均从事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公司中的“出入款”工作,对国内公民实施电信诈骗。 其中,被告人刘某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的时间累计约15个月,非法获利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陈某任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的时间累计约21个月,非法获利人民币120100元;被告人敖某余在境外从事电信诈骗的时间累计约16个月,非法获利人民币881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陈某任、#敖某余出境参加境外犯罪团伙,在境外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时间在30日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任辩称的从事“后勤”工作时间不应当从境外参与诈骗的累计时间中扣除;被告人陈某任、敖某余辩称,其实际的非法获利金额没有公诉机关指控的多,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任、敖某余二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以及在同一家公司从事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的证言等证据能够证明,办案机关对二人非法获利金额的结算具有合理性、客观性,故法院对被告人陈某任、敖某余上述观点不予采信。 #法院经审理后确认,被告人 #刘某、#陈某任、#敖某余 参与境外诈骗团伙,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三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应依法当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依据刘某、陈某任、敖某余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二、被告人陈某任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三、被告人敖某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四、被告人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五、被告人陈某任违法所得人民币1201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六、被告人敖某余违法所得人民币881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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