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 #重磅通知 中国网信办:人脸信息存储超 10 万人须备案,7 月 14 日前完成!

#国内新闻 #重磅通知 中国网信办:人脸信息存储超 10 万人须备案,7 月 14 日前完成! 中国国家网信办于今晚发布公告,正式启动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备案工作。依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凡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且存储数量达到 10 万人的单位或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自 2025 年 6 月 1 日起,存储人脸信息数量达到 10 万人的,应当自达到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已在此之前达到 10 万人数据量的,应在今年 7 月 14 日前完成备案手续。 若备案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也必须在变更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变更。 未按规定备案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在人脸识别数据治理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强化对技术滥用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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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信办敦促人脸信息存储达十万的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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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就《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 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 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 在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或者存储超过1万人人脸信息的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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