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1)日早上10时起曾到福建省厦门市的人士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
今(31)日早上10时起曾到福建省厦门市的人士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考虑到福建省厦门市疫情,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31日早上10时起,所有在7月25日或之后曾经到过福建省厦门市(包括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的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在开始措施的第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