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电诈团伙受严惩,主犯被判11年2个月并处罚金110.6万元
缅北电诈团伙受严惩,主犯被判11年2个月并处罚金110.6万元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盘踞在缅北果敢老街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对该犯罪团伙进行了严厉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尚某宇、田某航、梁某波、陈某正、郭某朋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此外,陈某和尚某宇还因违反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经法院一审判决,该诈骗团伙的老板“张某辉”和“豪哥”(均另案处理)系幕后主谋。其中,主犯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0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最终,法院决定对陈某执行有期徒刑11年2个月,并处罚金110.6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部分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结果,不得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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