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梁国雄涉抢文件案 终极败诉后维持不认罪:议员无罪,抗争其罪 明年1月重审
#法庭报导 梁国雄涉抢文件案 终极败诉后维持不认罪:议员无罪,抗争其罪 明年1月重审 梁国雄于2016年立法会讨论横洲发展计划期间,涉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文件,早前被裁定终极败诉,终院指法庭并非不能就《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行使司法管辖权,条例适用于检控议员,并下令发还重审。案件今日提堂,梁国雄再一次否认控罪,排期至明年1月19日起作两日审讯。涉多宗集结案遭判囚23个月的梁国雄,被惩教人员押往被告栏,梁的走路动作比过往稍为缓慢。他答辩时称:「议员无罪,抗争其罪,我否认控罪。」 ⎯⎯⎯⎯⎯⎯⎯⎯⎯⎯⎯⎯⎯ 首宗国安法案 唐英杰提定罪及刑期上诉 明年3.22审理两天 现年24岁的唐英杰现正在监狱服刑,他今戴黑色粗框眼镜,身穿深绿色长袖衫和黑色羽绒背心应讯,被押入犯人栏时向亲友打招呼,精神不错。法援署宣布改制后,唐英杰在是次上诉的事务律师和大律师,皆由法援署所委派。 ⎯⎯⎯⎯⎯⎯⎯⎯⎯⎯⎯⎯⎯ 囚犯入禀挑战惩教限制打电话违宪 高院裁定败诉 曾提出司法覆核并成功争取囚犯投票权的在囚人士蔡全新,2016年再入禀司法覆核争取囚权,希望放宽囚犯致电外界的权利。案件在2018年审理,高等法院今日颁下判词,驳回蔡全新所有理据。法官在判词指,在囚人士被判刑一刻,已经不能享有一般人的自由,与外界接触的权利有需要被缩减和规管。若在囚人士有需要致电外界,可按「工作守则」申请,惩教按个别案件考虑。高院认为此安排没有侵犯沟通自由和私隐,亦不造成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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