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1⃣IVE生运汽油弹囚14个月 落30页口供助查怀疑设局 控方指无帮助
#法庭报导 1⃣IVE生运汽油弹囚14个月 落30页口供助查怀疑设局 控方指无帮助 21岁IVE男学生被指管有两支汽油弹,他辩称以为运送红酒,不知是汽油弹,更指遭一名警长设局陷害。案件经审讯后,男生早前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今日辩方求情指,男生案发后曾三度落口供,合共超过30页,亦配合控方既定程序,巨细无遗提供电话纪录。但控方指资讯没有实质帮助。裁判官最终同意没有减刑理由,判囚14个月。 2⃣涉葵广男厕写「黑警死全家」男子刑毁罪成囚半年 官引判词:与「私了」无异 裁判官陈慧敏指,被告有预谋地穿黑衫裤,令人难以辨认,并在人流密集的男厕内写涉案字句,其行为有可能激发持不同态度者的情绪。她又引述案例判词指,刑毁的行为本质上与「私了」无异,同时带有仇视、霸凌、恫吓及灭声等效果。她又指,虽然警员就威吓被告一事作供时有细节遗漏,但坦白称记不清楚,故排除他是边作供边捏造,并认为他是诚实证人。 3⃣连登煽动案 辩方指应交高院有陪审团 官指非「可公诉罪行」裁定转介区院 辩方指根据条例,裁判法院没有权将煽动意图罪转介往区域法院,并应将案交付高院原讼庭,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审讯。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考虑后,指煽动罪并非「可公诉罪行」,因此会从简易程序处理,并将此案所有控罪转介往区院。 4⃣两男生纪律部队宿舍外非法集结罪成 官指假借烧衣实为抗议 2名男学生参与烧衣而被指参与非法集结,两人不认罪。裁判官刘淑娴指烧衣只是掩饰,实质是针对警察的抗议活动,并且两人出现在非法集结的现场,在警方多次警告后仍不离开,裁定两人罪成,还柙索取劳教中心报告。 5⃣涉FB发表有关殉职水警言论 前警员否认煽动罪 辩方透露将依赖被告的医疗报告 水警高级督察林婉仪去年9月参与反走私行动时殉职,26岁前警员涉在 Facebook发表有关言论,被控「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被告否认控罪,辩方指需时两个月向医院索取被告的医疗报告,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押后至7月28日进行审前覆核,被告准继续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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