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包围尖沙咀警署 9人还柙至8.19判刑 官明言考虑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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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包围尖沙咀警署 8人判监40至52月 17岁少年入教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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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1⃣8.11包围尖沙咀警署 8人判监40至52月 17岁少年入教导所

#法庭报导 1⃣8.11包围尖沙咀警署 8人判监40至52月 17岁少年入教导所 法官王诗丽指,示威者带备衣服替换,属有备而来,聚众滋事,此外有多项暴力行为,包括反掷催泪弹、向警署投掷硬物,可谓目无法纪,他们的目的显然是挑战警方权威和法治,警察作为「法治和秩序的象征」,应受到保护及免受欺凌,否则法治会受到动摇。事件中一名警员Y遭汽油弹击中脚部,造成双腿皮肤5.5%出现二级烧伤。王官指,虽然证据显示除Y外没有其他人受伤,然而实属侥幸,判刑时不能忽略暴动使他人严重受伤的潜在风险。涉及同一事件、分拆出来的另一案件,法官游德康以监禁3年9个月为量刑起点,辩方律师求情时冀本案采取相若的量刑起点。王官强调,同级法院的判决,对于她并没有约束力,考虑暴动人数、时间、示威者挑战警方执法的行为等,判处8名成年被告监禁3年4个月至4年4个月不等,17岁少年则判入教导所。 2⃣消防员非法集结罪脱获批讼费 律政司就讼费上诉得直 曾指公职人员不应在场看热闹 49岁消防员否认在旺角参与非法集结,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名均不成立,并获批讼费。律政司就讼费申请上诉,高院上诉庭裁定得直,消防员早前获批的讼费撤销。律政司一度指,消防员是公职人员,不应身处现场看热闹,惟法官不同意,并认为除非有指引提及公职人员遇到示威场合要回避。 3⃣捣保安站抗议校园出入管制 中大生认非法集结候判 区倬僖等3人不认罪 去年1月开学日,有黑衣人涉在中大保安检查站呼吁学生不必展示学生证,又涉向保安泼洒粉末。警方经调查后起诉4人非法集结,其中22岁中大五年级生今承认控罪,押后至9月2日判刑,期间须还柙。中大学生会前会长区倬僖等3人则不认罪,押后至9月22日作审前覆核。 4⃣科大生非法集结罪成囚10周 不服定罪提上诉 遭驳回 19岁科大女生早前被裁定2019年万圣节于中环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判囚10周。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诉,经聆讯后遭驳回。上诉方指原审不接纳警员称上诉人曾带领示威者高叫口号,故控方证据薄弱,现场可能仅是一场和平集结。上诉庭指,本案证据显示现场有人曾向马路投掷物件,气氛十分高涨,上诉人不迟于晚上11时加入集结,逗留在现场时间不短,而集结人士不断以镭射笔照射警员,不能抹杀冲突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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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男警偷拍成瘾|还柙等候报告判刑| 裁判官称「假如」被告年满 21岁|100%考虑判监 一名20岁男警员(王志亮)被指涉嫌于2021年7月在葵涌警署女厕内,偷拍女警员如厕,被告于今天(11月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游荡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温绍明指 :「男警员被补后,惊现其手机内尚有多达最少8名女同袍偷拍照,累积犯案时间长达半年,并强调被告「唔系一两次,真系太多次」、「被告闯入女厕进行偷拍行为,其侵犯私隐的程度远远超出一般偷拍女性裙底案件」、「假如被告已经年满 21岁,百份百会考虑判监」 案件暂押后至本月29日判刑 (由于受到法例所限制,必须先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教导所、心理报告)被告期间须要还押。 案件押后至11月29日判刑,期间被告须要还柙。 案件编号:STCC2826/2021 编辑 : Bao Source: #suprememedia至尊报 ▸ ▸ #黑警 #黑警死全家 #PoliceState #全港最大犯罪集团 #每日一愿望黑警冚家亡 #无法无天 #奸淫掳掠 #无恶不作 #贼喊捉贼内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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