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虚假陈述罪成上诉 称调查涉事车辆用途与交通运输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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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上诉驳回

《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上诉驳回 法官指因采访查车牌与「交通运输」无关 香港电台前编导蔡玉玲,在制作节目《铿锵集:7.21谁主真相》时,被指车牌查册时作虚假陈述,去年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两项「为着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的虚假陈述」罪名成立,判罚款6,000元。她不服定罪向高院提出上诉。 法官李运腾今日颁下结果,驳回上诉,他在判词指在重新审视原审证据后,认为唯一合理而不可抗拒是蔡玉玲为采访报道及制作节目而申请申牌查册,与「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无关,而她剔选并作出声明,控方的证据足以证明蔡玉玲「明知而作出在要项上虚假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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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表示,去年12月获港台通知,以她涉嫌虚假陈述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及案件涉及《铿锵集》为理由,拒绝她参与节目制作。蔡玉玲说,港台一方面肯定她的工作,同时却拒绝她参与节目制作,令她感到矛盾。她认为,港台属政府部门一定有所制肘,但同时港台亦属传媒机构,希望港台展示传媒风骨。她表示,因寻找真相而面对诉讼,再失去工作岗位,有如受双重惩罚。蔡玉玲又认为,运输署向被查册车主发通知的新安排,可能令调查报道打草惊蛇,政府推出新安排前没有咨询公众及新闻业界,希望当局重新检视。 (香港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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