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去年六四集会案,12名民主派人士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被判囚4至10个月,当中有3人获判处缓刑。
在香港,去年六四集会案,12名民主派人士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今日在区域法院判刑,被判囚4至10个月,当中有3人获判处缓刑。
何俊仁、陈皓桓、尹兆坚涉及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0个月;郭永健、赵恩来各被判囚8个月;何秀兰、梁国雄、朱凯廸及杨森各被判囚6个月。其中何俊仁、陈皓桓、何秀兰、梁国雄及杨森在本案的刑期,与他们涉及的其他反修例案件刑期,同期执行。至于张文光及麦海华涉及两项控罪各被判囚8个月,缓刑18个月;梁国华被判囚4个月,缓刑12个月。
(香港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