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区诺轩:不想将「揽炒」与《基本法》解散立会机制混为一谈、真诚认为戴耀廷看法与初选无干
#初选47人案 区诺轩:不想将「揽炒」与《基本法》解散立会机制混为一谈、真诚认为戴耀廷看法与初选无干 审讯第31天,区诺轩继续接受盘问,重申初选文件无提戴耀廷「揽炒十步」亦无要求参加者支持「揽炒」,而他认同否决预算案致特首下台造成「宪制危机」,但不想将「揽炒」与《基本法》中否决财案致解散立法会的机制「混为一谈」,强调当时真诚地认为戴耀廷想法「同我哋成班人搞初选无干」。戴曾形容立会过半否决权是「大杀伤力宪制武器」,法官陈庆伟一度指「大杀伤力武器」概念最早于20多年前出现,美国以此为由入侵伊拉克和推翻其政府,惟区称没想到该历史背景,认为该说法只是戴对使用宪制权力的论述框架和包装。 辩方亦展示提名表格,法官陈仲衡关注参选人须声明无因相关法例丧失参选或当选资格。区指知道有参选人曾被DQ,但他作为初选举办者「都可以叫系『打开门口做生意』」。陈仲衡一度质疑条款是否「window dressing measure(整色整水)」,区同意是采用「诚实制度」,又认为民主要素包括参选和被选权,「我哋冇谂过去DQ曾经被政府DQ嘅人。」 昨日审讯 ▌区诺轩:「墨落无悔」属「内斗」宁愿无、《国安法》及DQ下「35+」可能失败 ▌官称戴耀廷无共识下加入否决财案条款「几hard sell」 区诺轩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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