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47人案 第十七周审讯整理 4被告申毋须答辩 官裁16不认罪被告全表证成立
#初选47人案 第十七周审讯整理 4被告申毋须答辩 官裁16不认罪被告全表证成立 47人涉组织及参与民主派初选,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进入审讯第十七周。法官上周裁定「共谋者原则」不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言行,林卓廷、黄碧云、何桂蓝及吴政亨一方本周作出中段陈词,争议控罪的「非法手段」在《国安法》下无清晰定义,而政府于被告被控后才修订法例,列明无差别反对政府议案不属拥护《基本法》,辩方指该条文无追溯力,故被告案发时行为不构成「非法手段」,要求法庭裁定表面证供不成立。控方则认为上述条文仅就现行法律作阐释,认为被告滥用《基本法》权力迫使政府妥协仍属「非法手段」。 法官听取双方陈词后,裁定16名不认罪被告全部表证成立,须要答辩。其中除了吴政亨、余慧明及杨雪盈3人料暂时不作供,其余13名被告,括郑达鸿、梁国雄、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林卓廷、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柯耀林、李予信均拟作供,部分人会传召辩方证人和呈交文件证据,法官料辩方案情或需时共39天。案件下周一(12日)续审。 ▌第十六周审讯整理 「共谋者原则」法律争议 法官裁定不适用于《国安法》生效前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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