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1⃣首宗示威违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终极上诉许可遭驳回 官:规例已不存在
#法庭报导
1⃣首宗示威违限聚令案 李卓人等4人申终极上诉许可遭驳回 官:规例已不存在
2020年五一劳动节,李卓人、梁国雄等8人以4人一组游行至政总,被裁定违限聚令罪成,判囚14日、缓刑18个月。8人去年上诉高院被驳回,其中7人再申上诉至终审法院被拒,工党4人直接向终院申请终极上诉许可。终院开庭处理,常任法官李义、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邓国桢听毕申请方陈词,退庭商议5分钟后宣布拒绝批出上诉许可,择日颁下判词。申请方认为就「受禁群组聚集」的诠释及和平集会是否构成合理辩解,涉具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论点,惟法官质疑「限聚令」按《紧急法》订立,现时已期满失效、不再存在,难言具重大而广泛的重要性。
散庭后,申请人之一的麦德正指对判决「预咗」、「叫做程序上尽做」,并指「佢将个官司拖到而家,其实实际意义已经唔大㗎喇」,批评政府「有心将游行示威集会嘅权利系不断咁剥夺」。至于因支联会案正还柙的李卓人,由囚车押送至终院,惟惩教以布帘遮盖囚车出入口,在场记者未能拍摄到其容貌。
2⃣被指与阻挡地铁车门人士「共同行事」 两男公众妨扰罪脱 律政司上诉遭驳回
2019年开学日,有人发起「港铁不合作运动」,3男被指阻碍港铁列车车门关上,被控公众妨扰罪,其中2人经审讯获裁定罪脱。律政司不服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并指原审裁判官未有充份考虑「共同犯罪原则」。高院法官张慧玲听毕双方陈词后,指原审时控方从没提及2人如何与其他阻挡车门人士「共同行事」,即使裁判官没有考虑过「共同犯罪原则」,也不能说他的无罪裁决有悖常理,因此不批准律政司的上诉,稍后将颁布书面判决理由。
3⃣20岁青年刑毁港铁站设施等4罪成 还柙候判 官指黑衣装扮「突出」信警没「跟错人」
4⃣3男否认于汽车群组煽惑杀警 督察为群组成员承认自称会计师 将对话截图传同僚
5⃣【理大围城】两男生开审前承认非法集结 暂定11月判刑 7人不认罪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