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林卓廷等7人暴动罪表面证供成立 需要答辩
【元朗7.21】林卓廷等7人暴动罪表面证供成立 需要答辩
2019年7.21元朗事件中,遭白衣人施袭、获警方致谢举报的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与6男被控暴动罪。林卓廷与另一被告的大律师早前作出中段陈词,冀法庭考虑表面证供不成立。案件今(23日)踏入审讯第22日,法官陈广池裁定林卓廷及其余6名被告就暴动罪表面证供成立,他们需要答辩。
7名被告均否认暴动罪,包括:时任立法会议员林卓廷(43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
案件编号:DCCC 1106/2020、1132/2022(已合并)
稍后会有详尽报导。
昨日审讯 ▌辩方指林卓廷制止白衣人及保障市民安全 控方反驳:会唔会可以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