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本周三读通过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海外律师若要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须取得行政长官证明书,并设甄别和覆核机制。香港大学
立法会本周三读通过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海外律师若要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须取得行政长官证明书,并设甄别和覆核机制。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客席教授陈文敏今早在电台节目指,修例变相是假设海外律师不准来港处理国安案,否则要自行举证,证明自己不会影响国家安全。 陈文敏指,有关安排会削弱国安案被告的权利,指以往被告起码可向法庭申请聘用海外大律师代表自己,并由法庭就每宗案件,决定是否批准海外律师来港,被告亦可就法庭判决上诉至终审法院,但日后交由特首决定,且不能再就决定提司法覆核,双方只可透过书面陈词,亦难以全面了解特首决定背后有甚么考量。 #法律执业者条例 #垃圾会 #海外律师 #行政长官证明书 #国安法 #法治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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