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1⃣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制令 指特首证明书对法庭有约束力 国安议题上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法庭报导 1⃣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制令 指特首证明书对法庭有约束力 国安议题上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愿荣光归香港》临时禁制令申请上月遭高院拒绝,律政司事隔10日后表示就判决提出上诉。律政司公开的上诉许可草拟通知书指,特首早前发出的证明书已指出受禁制的4类行为涉国家安全,认为该证明书对法庭具约束力,而法庭在国安议题上需遵从行政机关的评估,又批评原审法官陈健强在这议题上以为法庭能与行政机关在同等位置作判断。 2⃣吕世瑜案终极上诉:若认罪或求情不获减刑 难达至公义 终院押后裁决 25岁理大男学生吕世瑜承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由于被归类为「案情严重」,判处刑期下限5年,换言之未能获全数三分一认罪减刑,掀起《国安法》刑期分级制的法律诠释争议。终院聆讯处理其上诉,5名本地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押后颁布裁决。据悉,若法庭维持原判,吕最早可于明年1月从狱中获释;若然上诉得直,届时可即时获释。 3⃣【初选47人案】邹家成称倡「香港民族」并非港独 指一国两制下港人理应享自主权 4⃣送囚车被控违限聚令月底裁决 李盈姿:若罪成代表条例用作打压行动自由 5⃣二胡伯伯被控无牌演奏及筹款 结案陈词:不希望法庭以旋律定罪 致成国际笑话 6⃣涉披露同袍隶属小队及编号等个人资料 五旬停职警员准保释候讯 7⃣民间电台挂海报声援在囚者遭票控 曾健成:国安法下反对声音被噤 香港已「五光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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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令 指特首发出证明书 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律政司上诉《愿荣光》禁令 指特首发出证明书 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判断 律政司就《愿荣光归香港》申请禁制令案,禁止公众播放或弹奏歌曲《愿荣光》,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 7 月 28 日颁下判词,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律政司早前提出上诉,周三(9 日)表示相关上诉许可申请,正等待法庭审理,并公开「草拟上诉理由书」。 律政司在理由书逐一反驳原审裁决,指行政长官根据《国安法》第 47 条发出证明书,法庭应遵从行政机关的判断,批出临时禁制令,认为法庭缺乏专业知识作判断,强调法庭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才可拒绝批出禁令。律政司又指,原审忽视须有法庭命令,各大网络平台才愿意移除不实内容;公众教育或更有效一说,更是毫无根据及「偏离现实」。律政司重申,禁令与刑事检控没有冲突,相反是相辅相成,形容原审比较两者是不切实际。 法庭线报导 TG/IG @thewitnesshk #愿荣光归香港 #禁制令 #行政长官证明书 #国安法 #国家安全 #律政司 #政治凌驾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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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案禁制令上诉 押后至7月中之前裁决

《愿荣光》案禁制令上诉 押后至7月中之前裁决 律政司司长早前申请《愿荣光归香港》临时禁制令被拒后不服上诉,指行政机关采取措施维护国家安全时,法庭不应代替行政机关或以普通法观念考虑措施效用,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法庭之友代表律师质疑,原审至今律政司说法有变,改称《愿荣光归香港》等32首相关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既缺乏证据支持,又有损程序公正,质疑是否有程序特权,若基于此推翻原审裁决做法不当。上诉庭押后至7月中前裁决。律政司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解释,建议临时禁制令附表中订明的《愿荣光归香港》等32首相关歌曲,在发布时不要让人误以为是国歌,要不具煽动分裂意图,又指如有人受禁令影响,可向法庭申请要求澄清。余若海认为,应由行政机关衡量国家安全,法庭不应越俎代庖,预计当禁令下达,大多港人均会守法,避免参与潜在刑事行为。法庭之友代表资深大律师陈乐信回应指,禁令应用范围广泛,一旦法庭批出禁令,有机会造成更多问题,包括公众难以理解,禁令含意不清等。他指出,原审时没有任何司法推论指歌曲违法,直到现在上诉时律政司才改称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质疑律政司改变说法有损程序公正,上诉时不应提出新立场,而且法庭从未裁定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质疑律政司在上诉时才首次提出是否有程序特权,以新理据申请上诉。陈乐信又引述原审裁断禁令并无效用,若上诉庭基于律政司指一系列歌曲违反《香港国安法》,得出禁令有效用的结论,以推翻原审判决,做法完全不恰当。 2024-02-24 18: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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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禁制令案 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

《愿荣光》禁制令案 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 律政司司长早前就歌曲《愿荣光》申请临时禁制令被拒提出上诉,上诉庭今天裁定律政司司长上诉得直,批准有关的非正审禁制令,限制禁制令中指明的刑事行为。上诉庭于书面判辞提到,同意原审法官所指,禁制令可能牵涉言论自由的权利,对动机清白者可能产生「寒蝉效应」。然而上诉庭指出,按照行政长官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七条发出的证明书,有关刑事行为构成国家安全风险,并违反国家安全利益。该证明书对法庭具约束力。上诉庭亦接纳行政机关的评估,即是单凭检控,明显不足以处理严重的刑事问题。认为有迫切需要以禁制令,协助维护国家安全。判辞提到,过去有人广泛及持续无视刑事法律,公众亦误解有关该歌曲的活动,令情况恶化。禁制令必须协助强化预防,对实际或潜在违法者加强阻吓,并消除误解。法庭亦必须立刻干预,以防止现有的非法状态继续下去,否则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无法补救的进一步破坏。上诉庭又认为,要对未被辨识的不同人士,在网上进行有关该歌曲的非法行为而个别采取法律行动,并不切实可行。较为有效的维护国安方法,是要求网络平台营运者,停止为这些行为提供便利,说服他们删除与该歌曲相关的有问题视频。上诉庭信纳禁制令的范围,不比刑事法律宽广。禁制令亦已顾及可能牵涉言论自由权利的关注,容许某些与该歌曲有关的合法行为例如学术活动或者新闻活动不受限制,又指任何受禁制令影响的人士,日后都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 2024-05-08 14:46: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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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荣光》禁制令申请被拒 律政司提上诉许可获批

《愿荣光》禁制令申请被拒 律政司提上诉许可获批 香港律政司申请2019年反修例风波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禁制令被拒后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三(8月23日)批准律政司的上诉许可。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星期三下午颁布书面判词,称香港律政司在8月7日申请针对拒绝批准禁制令申请上诉许可,几乎挑战了他的所有决定,希望重新改写大部分论点。 陈健强认为,虽然律政司提出的大部分上诉理据已在7月21日的聆讯中提出,但基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且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问题属于全新领域,涉及法律争议,因而倾向批出上诉许可。 陈健强也表明,他是行使酌情权来决定是否对《愿荣光》批出禁制令,因此律政司需满足更高门槛,才可说服上诉庭推翻他的决定。 香港律政司今年6月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传播、发布、出售《愿荣光》歌曲,包含旋律与歌词。陈健强7月28日颁布判辞,认为禁制令可能会产生“寒蝉效应”,且考虑到禁令所针对的行为已经有刑事法例可引用来对付,法院拒绝批出禁制令。 香港律政司则认为,高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没有对国安事宜给予凌驾性比重,也没有对行政长官的意见给予最大比重,属法律上犯错,因此决定对法院决定提出上诉。 陈健强在判词中提到,他不理解为何律政司会认为法庭并不能适当评估禁制令的有效性,但律政司坚称在评估禁制令的必要性及有效性时,行政长官的证明书是决定性存在,因此他接纳律政司提出的上诉理由属法律问题,批准上诉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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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愿荣光临时禁制令上诉得直 汤家骅称不移除或构成藐视法庭 上诉庭裁定律政司司长就歌曲《愿荣光》的临时禁制令上诉得直。政府已经将上诉庭有关命令,上载在政府、律政司及警务处网站。有资深大律师说,如果歌曲上载者不移除,或构成藐视法庭;至于会否违反《香港国安法》,要视乎意图及行为。代表Google等科企的亚洲网络联盟表示,会就有关裁决作评估,又指相信自由开放的互联网,是香港锐意成为国际创科中心的基础。 2024-05-09 18:04: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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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愿荣光》临时禁制令 高院拒绝批出 律政司早前入禀高等法院,要求颁令禁止在网上公开播放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高院上周五听毕律政司和「法庭之友」陈词后,法官陈健强今(28日)颁布书面判决,表示须顾及言论自由及权利,如批出禁制令可能引致的「寒蝉效应」;加上禁制令与相关的刑事法律互有冲突,例如《国安法》须循公诉程序在刑事法庭提出检控,最终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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