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报导1⃣中环「和你lunch」暴动罪成 5人囚4年 罗焯勇囚4年1个月
#法庭报导
1⃣中环「和你lunch」暴动罪成 5人囚4年 罗焯勇囚4年1个月
28人被控暴动罪,其中6人经审讯被裁定暴动和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其中曾任已解散的「屯门社区网络」副主席罗焯勇,另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成。6人今被解往区域法院判刑。法官姚勋智指本案情节严重,但考虑案件历时3年多,对被告带来重大影响及教训,最终判其中5人监禁4年。而罗焯勇除暴动罪成之外,另涉藏有打火机、六角匙、扳手及螺丝刀头罪成,则判监4年1个月。
2⃣电筒照射警防线 16岁男生非法集结罪脱 律政司上诉至终院 押后裁决
2019年10月,市民不满警方封锁黄大仙一道行人天桥,16岁男生被指用手电筒照射桥上警员,连同身旁两名照射镭射光的男女构成非法集结,判入劳教中心。高院法官张慧玲则指不排除男生「贪玩」及「独断独行」,未必与另外两名男女有关,故裁定男生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惟律政司不服高院判决,上诉至终审法院。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宣布押后裁决。
3⃣【7.1占立会案】官裁患思觉失调青年适宜受审、曾遭内地扣押男子招认可呈堂
王宗尧等5人否认暴动罪。辩方早前争议22岁青年不适宜受审,指被告有智能障碍、自闭症及思觉失调等;另一名27岁男被告则争议招认的自愿性。他供称自己遭内地公安扣留其间须写下「悔过书」,并在港警探时再遭威吓称「再唔认唔使谂住返到香港」。区院暂委法官李志豪裁定22岁青年适宜受审,亦裁定27岁男被告的警察记事册、录影会面及重组案情的招认均可呈堂,详细理由将稍后交代。
4⃣【初选47人案】郑达鸿称公民党国安法后改政纲无公开 因忧予人印象「缩得好劲」影响初选胜算
5⃣【初选47人案】郑达鸿多次称与公民党立场有分歧 官问何不加入街工
6⃣记协主席陈朗升:警员起底禁制令设新闻豁免 盼《愿荣光》看齐
律政司回复《独媒》表示,有一名市民拟作抗辩,另一组织拟以利害关系方参与。该组织为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向《独媒》表示,待收到律政司的文件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他提到禁止「起底」警员的禁制令,亦豁免「新闻活动」,认为属先例,盼当局能「自己加返新闻豁免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