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 #雷射笔 #旺角 #袭警 #视力 #匿名令

1936 #雷射笔 #旺角 #袭警 #视力 #匿名令 网民于去年 12 月在各区发起「和你shop」,晚上旺角发生警民冲突。一名洗车工人被指以镭射笔照向警车时,透过玻璃照射到车内警长,使其双眼不适。洗车工否认袭警及藏有攻击性武器,案件今(10 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涉案警长获批匿名令,他供称在警车上被镭射笔扫到瞳孔两秒,感到一点不适,但仍能紧盯著被告。他亦肯定照射者为被告,称:「99.99% 确定系佢,除非有魔法换咗佢。」 今开庭先处理涉案警长的匿名令。控方指被「起底」的警员承受巨大心理压力,影响日常生活,家人亦被骚扰,要求为警长申请匿名令。辩方大律师郭憬宪反对其申请,指出高等法庭已颁下禁制令禁止「起底」,涉案警长亦非风化案中的「受惊怕证人」,随意颁布匿名令,有违法庭公开原则。  裁判官黄士翔终批准匿名令,禁止任何人包括传媒,公开警长姓名、相片及工作地址等能识别身份的资料,但允许披露警员编号。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抹车工人被指以镭射笔袭警开审-警长称遭射中瞳孔两秒感不适仍能紧盯被告/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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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8 #旺角 #和你Shop #袭警 #藏有攻击性武器 #罪名不成立 #证物链

1238 #旺角 #和你Shop #袭警 #藏有攻击性武器 #罪名不成立 #证物链 网民于去年 12 月在各区发起「和你shop」,晚上旺角发生警民冲突。一名抹车工人被指以雷射笔照向警车时,透过玻璃照射到车内警长,使其双眼不适。抹车工人否认袭警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经审讯后今日获裁定两项控罪均不成立。裁判官黄士翔称,呈堂雷射笔没有放在防干扰的证物袋,证物链出现问题,控方未能证明呈堂雷射笔为涉案雷射笔;案件取决于涉案警长能否辨认施袭者,惟他只能认出被告的装扮,不能认出其容貌,未能确定被告就是以雷射笔照射他的人。裁判官并指,仅在被告裤袋内搜到雷射笔,未能证明他有意图伤害他人。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抹车工人被指以雷射笔袭警脱罪-官-裤袋内搜到雷射笔不足以证明意图伤害他人/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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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 #黎明行动 #上水 #袭警 #匿名令 #吴重仪

1418 #黎明行动 #上水 #袭警 #匿名令 #吴重仪 网民去年 11 月 11 日发起「黎明行动」及「三罢」,于多区堵路。一名小学男教师被指于清晨时在上水回旋处慢驶,遭警方截查时脚踢警长,被控袭警罪,今(12 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吴重仪指被告供词不可信,亦不相信警察会用粗口骂路经此地的教师,质疑被告大话连篇,又指他用警员编号称呼警员,是对警员有敌意,直称:「心智可唔可以继续教书?」 案件押至 6 月 26 日判刑,以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心理及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被告女友闻判后痛哭,公众席及辩方的女律师亦有哭泣。 报导全文: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11-11三罢-小学教师被指慢驶遭截查时袭警罪成-官称被告-大话连篇-眼神仇警-质疑心智有问题/#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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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 #尖沙咀 #雷射笔 #袭警 #保释上诉 #供词出入

1159 #尖沙咀 #雷射笔 #袭警 #保释上诉 #供词出入 去年 8 月 10 日尖沙咀发生冲突,防暴警察在清场期间,冲前拘捕一名白衣女子,并指她以雷射笔照向警员眼睛。女子否认袭警罪,经审讯后今(7 日)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陈慧敏指,此案的关键是受袭警员能否认出施袭者,当时现场大部分示威者身穿黑衫,只有被告身穿白衫,故她是容易辨认。裁判官又指警员证供有出入是正常,证人遭到更深入盘问,能唤醒对事件更多记忆,指警员表现老实、清楚及肯定,接纳其证供。她再指,警员对社会作出巨大贡献,必须保护执行职务的警员,须判以阻吓性刑罚,遂判被告监禁 3 个月。被告获准以 2 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审讯时,警员庭上曾供称,被告用雷射笔射向他左眼少于一秒,其后「眼前一白」、双眼没有刺痛,也没有影响视线;警员在书面证供则指「眼前一黑」,被照射后双眼刺痛及流眼水,亦有影响视线。辩方指警员证供有偏差及有多个版本,质疑警员可信性。 另外,警员承认拘捕被告时未能在她身上搜出雷射笔,但强调案发时只有被告一人用雷射笔照射警员;又称当时情况混乱,不少示威者在他追截被告期间用伞攻击他,故他没有留意被告何时掉下雷射笔。辩方则指出,控方呈交的雷射笔证物相片与呈堂实物长度不一样。 报导全文: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被指用雷射笔射警眼-女金融经理袭警罪成判囚-3-个月-获保释候上诉-官-警供词有出入属正常/ #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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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 #黎明行动 #上水 #袭警 #匿名令 #吴重仪

1628 #黎明行动 #上水 #袭警 #匿名令 #吴重仪 根据香港政府新闻网,可见吴重仪裁判官于1992年加入律政署担任法庭检控主任(中学学历可申请),于1997年32岁之龄取得大学学位。经编辑查考,其大学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于1992年方升格大学。 报导全文:https://www.news.gov.hk/isd/ebulletin/tc/category/lawandorder/070713/html/070713tc08001.htm #香港政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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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1⃣涉镭射笔射纪律部队宿舍 男文员藏武罪不成立 官指未能肯定照射者身份 38岁男文员涉于去年6月4日在秀茂坪纪律部队宿舍对面的乐华南邨安华楼走廊管有一支镭射笔,否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裁判官屈丽雯指,控方未有证据显示被告曾将激光射进纪律部队宿舍,而报案人又不能描述用激光射她之人的外表,不能肯定是被告以激光照射她,因此裁定无罪。 2⃣被指脚踢警长 男子袭警罪脱 官指现场环境挤迫 不排除意外触碰 前年农历年初二,示威者聚集于旺角纪念「鱼蛋革命」4周年。一名男子涉嫌于警方驱散示威者时用脚踢向警长脚部,使其失平衡及脚痛,裁判官梁雅忻今指,辩方呈上的片段证实案发现场环境挤迫,不排除被告与警长的接触仅属意外,亦对警长供称清楚看到被告动作的说法有保留,故裁定被告袭警罪不成立。 3⃣淘大冲突期间踢警背部两下 青年判囚8星期 4⃣【羊村绘本案】辩方结案:绘本无煽动性 控罪字眼模糊致寒蝉效应、惩罚异见者 5⃣首宗限聚令上诉 律政司指票控为保障市民生存权 黄浩铭指分批游行已力求平衡 6⃣集结案将服刑完毕 何俊仁就煽动颠覆案申保释被拒 7⃣涉TG发煽动讯息及藏武 53岁男高院申保释遭拒 8⃣曾代表香港出赛举重 女子认连侬墙贴海报 判200小时社服令 9⃣涉黄大仙站外写「光复香港」等标语 男子被控刑事损坏 准保释至9.14再讯 【理大围城】早前回港入境被捕 20岁男学生遭控暴动 准保释至7.22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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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报导 方仲贤买镭射笔被控3罪 警称反抗力度「三个男人都控制唔到」 旁听席窃笑 方仲贤前年8月在深水埗购买10支镭射笔时,被休班警截停后逃跑,被指挣扎后被捕,并于被拘留时涉重新设置手提电话。他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及妨碍司法公正三罪,否认全部控罪,今日开审。控方开案陈词表示,镭射笔自2019年6月起被示威者作为攻击性武器照射警方,时任浸大学生会会长的方仲贤必然认知此情况,购买镭射笔以供本人或他人作伤人,而非观星用途。而涉案蓝光镭射笔功率较高,属第四类镭射光束产品,并不适合作观星及休闲用途。 另外,有份截停方仲贤的休班警解释,当日除他以外尚有4名休班同袍刚好身处案发地点附近,是「因应个人需求去鸭寮街选购个人物品」。他又形容,方仲贤逃跑时不断挣扎,试图前倾抗衡,其力度是「三个男人都控制唔到」,惹旁听席窃笑,有人说:「犀利啊。」 ⎯⎯⎯⎯⎯⎯⎯⎯⎯⎯⎯⎯⎯ 林卓廷称披露如敲警钟 「宁愿敲得太大力,但唔想人听唔到钟声」 林卓廷继续自辩,透露721当晚有白衣人传出心脏病死亡,担心被人寻仇,不敢向警方透露行踪,亦在屯门医院乱窜躲避。事后在记者会上透露游乃强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受查,是要「敲响警钟」,要让公众知道游乃强的任命充满不公,或令公众信任崩溃,「我宁愿敲得太大力,但唔想人听唔到钟声」。 ⎯⎯⎯⎯⎯⎯⎯⎯⎯⎯⎯⎯⎯ 无业男涉咬甩赵家贤左耳 控方批「脑袋空白」仅借口 若醉酒成辩解将天下大乱 控辩双方今作结案陈词。控方批评被告自称「脑袋一片空白」,是「有罪的人的避难所,流行的借口」,吁陪审团从片段中的言行推断被告神志清醒。辩方则称,被告选择咬赵家贤的耳朵是随意,因为「佢都根本唔知做紧乜,唔识拣(咬噬目标)」。法官张慧玲押后至明日开始引导陪审团。 ⎯⎯⎯⎯⎯⎯⎯⎯⎯⎯⎯⎯⎯ 22岁城大毕业生认非法集结 还柙至明年1月判刑 官:好有勇气认罪 ⎯⎯⎯⎯⎯⎯⎯⎯⎯⎯⎯⎯⎯ 测量员涉携镭射笔藏武罪成 上诉遭驳回 即时入狱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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