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10月6日凌晨起关闭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10月6日凌晨起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根据第143/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明(6)日零时起关闭。 行政长官批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8/2013号法律及第1/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七)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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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8月5日凌晨起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根据第11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明(5)日零时零分起关闭。 行政长官批示,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8/2013号法律及第1/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23条,第24条第1款及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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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部份娱乐场所明起暂时关闭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明起暂时关闭 市政署将持续巡查辖下监管场所 #市政署 按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自2021年8月5日零时起,多个营业场所须要关闭,包括由市政署发出准照或许可的场所:电影院、剧院、室内游乐场、游戏机及电子游戏室、网吧、桌球室、保龄球场、美容院。市政署将持续巡查该等场所,要求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 此外,市民进入各街市及由市政署发牌监管的饮食及饮料等场所,必须出示有效的“澳门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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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新闻局 澳门已连续11天无新增有社区传播风险的新冠肺炎病例,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评估,疫情的传播风险有所缓解,为逐步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16)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154/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于19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由于10月4日澳门出现新冠肺炎的输入及关联病例,为防止疫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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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下午5时起关闭本澳特定场所设施

6月23日下午5时起关闭本澳特定场所设施 停止餐饮场所堂食 #新闻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23)日刊登第102/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今日下午5时起,关闭本澳下列特定场所设施,餐饮场所停止堂食仅允许外卖。 行政长官批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的评估,澳门面临新型冠状病毒社区爆发的危险。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行政长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5条的规定,批示从2022年6月23日下午5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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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包)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10月6日凌晨起关闭#新闻局(图文包)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10月6日凌晨起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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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进入即时预防状态 #民防行动中心 按照代理行政长官批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的评估,澳门面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社区传播及爆发的风险极高,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保障市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第11/2020号法律《民防法律制度》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七)项的规定,宣布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零时起,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即时预防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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