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10月19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新闻局 澳门已连续11天无新增有社区传播风险的新冠肺炎病例,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评估,疫情的传播风险有所缓解,为逐步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16)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154/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于19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由于10月4日澳门出现新冠肺炎的输入及关联病例,为防止疫情的传播...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8月18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8月18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新闻局 鉴于澳门新冠肺炎疫情有所缓解,为逐步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16)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于后(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由于8月3日澳门出现新冠肺炎的输入及关联病例,为防止疫情的传播,行政长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第111/2021号批示...

封面图片

有关8月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有关8月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疫情记者会快讯 旅游局表示,今(16)日在澳门特区公报刊登的第118/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于8月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分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当中由旅游局监督的持牌场所包括蒸气浴室、按摩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场所、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将会重开,旅游局会作出通知,让上述场所知悉相关批示,并持续派员到场视察,确保场所重开后继续遵守卫生部门的相关防疫措施,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封面图片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10月6日凌晨起关闭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10月6日凌晨起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根据第143/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明(6)日零时起关闭。 行政长官批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8/2013号法律及第1/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七)项的规定...

封面图片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8月5日凌晨起关闭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8月5日凌晨起关闭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根据第111/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本澳部份娱乐场所将于明(5)日零时零分起关闭。 行政长官批示,行政长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0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经第8/2013号法律及第1/2016号法律修改的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23条,第24条第1款及第2款...

封面图片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明起暂时关闭

本澳部份娱乐场所明起暂时关闭 市政署将持续巡查辖下监管场所 #市政署 按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自2021年8月5日零时起,多个营业场所须要关闭,包括由市政署发出准照或许可的场所:电影院、剧院、室内游乐场、游戏机及电子游戏室、网吧、桌球室、保龄球场、美容院。市政署将持续巡查该等场所,要求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工作。 此外,市民进入各街市及由市政署发牌监管的饮食及饮料等场所,必须出示有效的“澳门健康码”...

封面图片

旅游局将派员巡查部份娱乐场所关闭情况

旅游局将派员巡查部份娱乐场所关闭情况 #疫情记者会快讯 关于第143/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关闭本澳部份娱乐场所,旅游局发出了公函提醒由该局发牌的场所要遵守批示,今晚也会派出人员巡查相关场所的执行情况。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