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早上11时起曾到河北省或黑龙江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0月31日早上11时起曾到河北省或黑龙江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河北省及的黑龙江省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1年10月31日早上1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新香坊街道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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