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零时起新增曾到黑龙江省和浙江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12月14日零时起新增曾到黑龙江省和浙江省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黑龙江省和浙江省的疫情变化,自2021年12月14日零时起,所有曾经到过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长发镇或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上述地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 14 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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