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凌晨零时起由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入境人士医观缩短至14天 非澳门居民由外国入境澳门的限制措施维持不变

3月28日凌晨零时起由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入境人士医观缩短至14天 非澳门居民由外国入境澳门的限制措施维持不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作出第145/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3月28日凌晨零时起: 1.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入境的人士,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后14天,并须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日起再接受7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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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零时起终止入境人士疫苗要求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卫生局作出第381/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8月18日零时起,终止第159/A/SS/2022号公告。即自2022年8月18日零时起,拟登上由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前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用交通工具的任何年龄人士,均毋须出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但入境人士须遵守相关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和医学观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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