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因疫情滞留外地和为求学离澳不是取消居留许可的理由
中院:因疫情滞留外地和为求学离澳不是取消居留许可的理由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甲为一名蒙古籍女子,被澳门居民乙收为养女。2016年2月3日,甲以到澳门与其养母团聚为由获批在澳门的临时居留许可,此后该许可又先后两次获续期,有效期到2021年2月2日为止。2020年9月3日,在出国留学前,甲提前提出了临时居留许可的续期申请。在审查其申请的过程中,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发现,在2020年2月至9月这段期间内,甲乙二人分别只在澳门逗留了79天和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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