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2日起解除禁止堂食等防疫措施

自8月2日起解除禁止堂食等防疫措施 #新闻局 行政长官今日颁布批示,自2022年8月2日起,解除关闭美容院、健身院、酒吧等场所以及餐饮场所不能堂食的措施。人员外出需佩戴口罩及在餐饮场所进食需出示三天内核酸采样证明等要求,将透过卫生当局的指引作出。 鉴于澳门已经连续九天没有社区感染个案,且第十四轮全民核酸检测结果皆为阴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风险大幅降低,今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颁布第139/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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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8月18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新闻局 鉴于澳门新冠肺炎疫情有所缓解,为逐步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16)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于后(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由于8月3日澳门出现新冠肺炎的输入及关联病例,为防止疫情的传播,行政长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第111/2021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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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下午5时起关闭本澳特定场所设施

6月23日下午5时起关闭本澳特定场所设施 停止餐饮场所堂食 #新闻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今(23)日刊登第102/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风险,今日下午5时起,关闭本澳下列特定场所设施,餐饮场所停止堂食仅允许外卖。 行政长官批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的评估,澳门面临新型冠状病毒社区爆发的危险。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在澳门的传播,行政长官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5条的规定,批示从2022年6月23日下午5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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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措施 #新闻局 澳门已连续11天无新增有社区传播风险的新冠肺炎病例,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评估,疫情的传播风险有所缓解,为逐步恢复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今(16)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154/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于19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由于10月4日澳门出现新冠肺炎的输入及关联病例,为防止疫情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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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起放宽多项入境、过境防疫措施

1月8日起放宽多项入境、过境防疫措施 #疫情记者会快讯 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表示,今(5)日特区公报刊登行政长官第1/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及第2/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废止第80/2020号及第43/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而卫生局亦作出第001/A/SS/2023号公告,调整入境、过境防疫措施。由2023年1月8日零时起的措施为: 一、    恢复澳门国际机场的转机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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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8月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有关8月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份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 #疫情记者会快讯 旅游局表示,今(16)日在澳门特区公报刊登的第118/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于8月18日零时起解除关闭部分娱乐场所的特别措施,当中由旅游局监督的持牌场所包括蒸气浴室、按摩院、健康俱乐部、“卡拉OK”场所、酒吧、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将会重开,旅游局会作出通知,让上述场所知悉相关批示,并持续派员到场视察,确保场所重开后继续遵守卫生部门的相关防疫措施,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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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敦促业界严格遵守最新防疫指引 “稳定期”将加强巡查受监督场所 #旅游局 根据2022年8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颁布第139/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自8月2日起,解除关闭如健康俱乐部、“卡拉OK”场所、酒吧等场所以及餐饮场所不能堂食的措施,旅游局敦促所有受其监督场所必须严格遵守卫生当局最新防疫指引要求,并将于疫情防控“稳定期”内持续加强巡查。 提醒各场所积极配合防疫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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