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然故意亦构成犯罪 中院裁定收留罪罪成
或然故意亦构成犯罪 中院裁定收留罪罪成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甲和乙均是印尼居民,二人为朋友关系。甲因在乙逾期逗留澳门期间,于2020年2月安排乙居住在由其本人承租的单位房间内并向乙收取租金,而被检察院指控触犯一项第6/2004号法律《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第15条第2款规定及处罚的收留罪。初级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根据审理查明之事实,甲明知乙并非澳门居民,却没有查核乙是否持有可合法逗留澳门的证件或是否处于合法逗留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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