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依法强化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依法强化打击欺诈发行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 中国证监会星期天(2月4日)在官网发布的新闻稿,公告上述信息。 根据新闻稿,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基础,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前提,是中国证监会监管执法的重中之重。自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 新闻稿指出,中国证监会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 新闻稿提到,中国证监会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670万新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新闻稿说,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中国证监会的执法重点,近三年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在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方面,奇信股份、宏达新材时任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 ... 2024年2月5日 9: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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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加大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问题线索排查力度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加大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问题线索排查力度,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全面排查涉案相关中介机构,对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中介机构加大惩戒力度。中证监新闻稿指出,下一步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铲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对相关违法案件处罚从重从快;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配合,对涉兼刑事犯罪的公司及个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继续推动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实实在在补偿。证监会强调,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 2024-02-05 05: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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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主席: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监管执法重点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说,会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质量,并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 综合澎湃新闻和新华社等报道,身为论坛共同轮值主席的吴清星期三(6月19日)出席在上海举办的2024陆家嘴论坛并发表演讲。 吴清在演讲中说,会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质量。上市公司是中国优秀企业群体的代表,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也是资本市场的投资价值来源。 他指出,投资者是市场之本,因此必须把强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化路上不断完善监管,加强监管,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和公正。 吴清举例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也是当前市场非常关注的问题,“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构建综合防控体系,强化穿透式监管”。 他也说,证监会将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树立积极主动回报投资者的意识,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秩序规范性,更好的运用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方式来回报、回馈。同时,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各种特色的市场工具,增强国际竞争力,特别是要发挥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主渠道的作用,助力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横向纵向整合协同。 此外,吴清指出,证监会将发布深化科创板改革的八条措施,健全发行承销、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机制,更好的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过,他并没有透露细节。 吴清还说,支持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展业,鼓励本土机构用好上海发展优势,加快培育一流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2024年6月19日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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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目前没有IPO倒查十年的安排 针对“IPO要倒查十年”的消息,中国证监会回应称,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这样的安排。 综合澎湃新闻、第一财经报道,中国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星期五(2月23日)在证监会龙年首场发布会上说,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严伯进指出,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证监会综合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 严伯进表示,目前没有IPO倒查十年的安排,媒体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 他还说,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并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关切。 另外,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在同场发布会上说,聚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一目标,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大股东违规占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李明称,证监会将持续投入更大人力、物力,通过年报审阅、公司历史数据对比、行业数据对比、重大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置等多元化渠道识别造假线索,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验证,进一步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证监会也将紧盯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调节利润等恶劣行为,不让造假者“蒙混过关”。 对于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李明说,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这些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中国监管层近期从多方面遏制打击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多次强调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 2024年2月24日 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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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依法惩治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通过 “空转”、“走单” 等虚假贸易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严厉打击利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巨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压实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加强对基金所投项目财务真实性的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防范造假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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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 “三位一体” 的立体化追责体系。一是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 60 万元、30 万元大幅提升至 1000 万元、500 万元,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 5% 提高到 1 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 3 年提高至 10 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最高可判 10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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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持续优化完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把好资本市场 “入口关”。加大股票发行环节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聚焦业绩异常增长等情形,严防 “带病闯关”。重点关注已违约及风险类债券发行人,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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