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困精神病院超 10 年,因「家属不愿办理出院手续」,具体情况如何?其父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女子被困精神病院超 10 年,因「家属不愿办理出院手续」,具体情况如何?其父母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苏察哈尔璨的回答 仅仅从程序和原则方面谈一谈我的看法,不涉及具体的案件事实。 精神障碍患者如果是非自愿住院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有详细规定。根据该法律,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件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患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并且经其监护人同意;二是患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目前我不清楚该女是属于何种情形,也不清楚该女入院是否符合条件,所以无从判断。 对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如果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目前不清楚医院是否通知该女家人,但从报道中可知,该女家人不愿办理出院手续,所以应该是通知了的。 非自愿住院的患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出院: 1. 出院申请:非自愿住院的患者或其监护人有权提出出院申请。 2. 医生评估:当患者或其监护人提出出院申请时,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评估。如果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 3. 出院决定:如果医生评估患者可以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患者出院。但如果医生认为患者不宜出院,他们需要向患者或其监护人说明不宜出院的理由,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 4. 监护人同意:如果患者缺乏自知力或者无法做出合理决定,监护人的意见尤为重要。监护人需要在了解医生的评估和建议后,做出是否同意出院的决定。 5. 签字确认:患者或其监护人在了解医生的评估和建议后,如果同意出院,应当签字确认。签字后,患者即可出院。 监护人作为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其职责包括保护患者的最佳利益。如果监护人认为患者出院后会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危险,或者认为患者仍需继续治疗,他们可能会选择不同意出院。即使监护人不同意出院,医疗机构仍需定期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已符合出院条件,他们应向监护人提供医学建议和出院后的照护建议。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监护人明显违背患者的最佳利益,或者存在滥用监护权的情况,可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或法律程序的介入,以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监护人存在虐待、遗弃或者非法限制患者人身自由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介入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患者。民政部门可以根据《精神卫生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护,包括临时安置、法律援助等。如果监护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患者或者其他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监护人或者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处理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如指定临时监护人、禁止监护人接近患者等,以保护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但对本题目而言,未知全貌,无法置评。 via 知乎热榜 (author: 苏察哈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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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第二次从精神病院出院的时候,有个女孩偷偷塞了一张纸条给我,上面写了她妈妈的电话号码,她说告诉她妈妈她在里面过的很痛苦,她想出去,我出去以后打了那个电话,电话对面的女人说啊啊我也知道她在里面的情况,但她这个情况很复杂嘛我们也没有办法,挂了电话我觉得心都碎了,她以为她还在里面是因为外面的人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的,但其实外面的人都知道,正事因此才把她送进去的。忘了是哪一年了,但是是个夏天,我上吊到一半被父母揪下来,他们打了110又打了120,两个警察把又尖叫又踢打的我抓到救护车上开走了,救护车上的人说里面的设备很如果我不乖不能呆在里面,但进去的时候我已经放弃了,没有力气了。宛平南路总部那个时候人满了,我在本区的分部住的,没有特需男女也是分开住的,里面中老年女性的比例吓到我了,因为宛平南路还是有很多年轻人的,分部就像老人院一样,甚至有一个特殊的病房是临终的人呆的,她们二十四小时都躺着,到死都不能自由。其实里面大多数的女人根本就没有病,或者就是轻度抑郁和焦虑,她们的家人把她们送起来只是因为懒得管她们或者嫌她们情绪不好的时候麻烦。把亲人关起来就是这么简单,基本上添油加醋一番精神病院就会收容,因为患者本人说什么都是没人信的,而且医生不会主动放你出去,只有你亲人愿意让你出去你才能出去。我震惊为什么让人失去人权是这么简单,轻松的一句话就能把人送进或者揪出地狱,进去是不能带任何东西的,只能穿病号服和拖鞋,口袋里头发里的东西都给你翻出来,脸盆,牙刷,厕纸,水杯都没有,只能你家人给你带,家人不给你带就是没有了。精神病人是不被当成人看待的,厕所没有门,上厕所就面对着所有其他人,所有人都能看到,每天到点起来,然后集体走到一个像教室一样全是桌子的房间里,然后就坐在桌子旁边,什么都不能做,没有理由也不能起来,到点吃一些煮熟的烂白菜和肉丸,然后到点吃药,到点睡觉。有时候外面的人会运一叠一叠的纸盒子进来,里面的人可以叠纸盒,据说叠一个有几分钱,但是又哪里可以用钱呢,大家叠纸盒只是为了有点事情做而已。我出院的时候看到一个卡车拉着一个个叠好的月饼纸盒出去,心情是那些人过节吃着桌上的月饼的时候,应该想不到是一群精神病人叠的吧。我记得我进去的那天,因为很年轻又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穿孔,很多人都来看热闹,有一个还挺漂亮的女人兴奋地跟我讲她外婆是民国的大小姐,诸如此类,我不知道她外婆知道自己子孙这样会不会开心。我第一次住院的时候遇到一个女孩,她在里面已经呆了十年了,当初是大学生,因为跳楼被送进来,她给我看她的本子,里面写了各种各样的歌词,应该是她能记起来的青春和一切美好的事情了,有多久都没有听过真的歌了呢,耳机因为有线是肯定不能带进去的,鞋带都不能。我后来跟别的住过宛平南路的人聊起,他们都对那个女孩有印象,因为她半只眼球是露在外面的,当初因为想出去,用手指把自己的眼球挖出来,想着趁送医院的时候逃走,但是也没逃走,送回来了,代价是每天睡觉的时候都用束腹带绑在床上,吃饭的时候也要绑在椅子上。她应该还在那里吧,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她说叫我给她带个菠萝,她好久没有见到菠萝了。我最后也没有给她带那个菠萝,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想起来那里的任何事情了,不愿意去想象用手指把自己的眼球硬生生抠出来有多痛,我曾经想过末日来临也许是件好事,也许没有人管她们能逃出来,但那些临终病房躺在床上的人呢,就真的死在那里了吗,曾经好想把整座城市的人一把火烧掉,然后不去想到底谁有资格断定一个人到底是不是人类了 【网评】宛平南路出的月饼曾经是网红物,“精神病院月饼”,拿来打卡拔草。那些月饼盒有博主的劳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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