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郓城警方公布2起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郓城警方公布2起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 转发 @郓城网警: 【典型案例】郓城公安重拳打击网上造谣、网络暴力等行为 公安部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重拳打击网络谣言,着力整治网络乱象,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郓城公安积极响应、主动出击。专项行动期间,针对网上造谣生事、网络暴力等违法乱象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从严快处网络造谣违法人员。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近日,郓城一网民崔某某(化名)为博取关注,恶意剪辑、拼接视频,并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称:“姑娘扶起摔倒老人却被老人儿子打成骨折”,该视频播放量高达5548次,严重扰乱公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某某(化名)给予罚款伍佰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近日,郝某(化名)因与受害人存在情感纠纷,多次通过发送微信消息、微信好友验证消息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辱骂,严重干扰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郝某(化名)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浦口警方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通报(十五)

#微博辟谣# 浦口警方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通报(十五) - 转发 @浦口警方: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通报(十五)】近日,网民杨某为博眼球,在互联网平台编造发布“连续丢失多名小孩”谣言信息,引发热议,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玄武警方公布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玄武警方公布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转发 @南京玄武警方在线: 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网络环境 玄武警方公布4起典型案例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积极投身“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开展网络谣言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和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依法查处网络大V孙某发布“有人陪外国人唱歌”网络谣言案。 近期,孙某为博取流量为其视频号“涨粉”,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商业区发布信息称:此处有人陪外国人唱歌,我去砸了他话筒。经查,孙某系一名在网上拥有60余万粉丝的大V。6月26日,为吸引他人眼球获取流量,该人利用民众爱国心理,发布虚假不当言论。现已依法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2:依法查处吴某某编造“某公司女高管与男下属有不正当关系”网络谣言案。 近期,吴某某出于吸引眼球的目的,胡乱捏造事实,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公司女高管与男下属有不正当关系”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吴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3:依法查处林某编造“南京某地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网络谣言案。 近期,林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拼凑在多个渠道获取的传闻信息和网络视频,在多个社交软件群组中发布“南京某地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谣言信息,后被多人转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传唤林某到案审查,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已依法对林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4:依法查处李某编造“南京某酒吧存在非法活动”网络谣言案 近期,李某因泄私愤,在多个平台上发布视频,并配有文字及解说,称“南京某酒吧存在非法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审查,李某对因酗酒滋事被该场所工作人员驱离后,心生怨愤,捏造事实拍摄视频并传播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依法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通报(十七)

#微博辟谣#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通报(十七) - 转发 @浦口警方: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典型案例通报(十七)】近期,网民余某因个人问题,多次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造谣诋毁政府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扰乱社会秩序。浦口分局依法对其行政处罚。警方提示: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侵犯隐私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市民、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环境和良好社会秩序。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公布5起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公布5起典型案例 - 转发 @南京鼓楼警方: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鼓楼公安迅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整治网络谣言问题乱象,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将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李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李某某为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工厂发生事故”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李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二:赵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赵某某为吸引流量牟取利益,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南京司机拒载特定乘客”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赵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案例三:张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张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发布“某公交站旁边目击案件现场”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张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四:胡某、王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胡某、王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人喝水被呛死”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胡某、王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行政处罚。 案例五:史某某、杨某某编造虚假新闻谣言案 2024年6月,史某某、杨某某为博取关注,在社交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手机起火引发火灾 ”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询问,史某某、杨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惠城公安公布1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惠城公安公布1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转发 @惠城公安: 【以案普法】惠城公安公布1起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惠城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安排部署,迅速出击,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现公布一起典型案例。 案例 卢某某编造“惠城一黑衣女子殴打外卖员”谣言 惠城网民卢某某在某平台发布一黑衣女子殴打外卖员的视频,并配有“广东惠州惠城”黄底黑字。经核实,此视频发生地点不在惠城,卢某某为博眼球,故意将其在某平台上看到的视频的地址篡改为惠州惠城,编造惠城一名黑衣女子殴打外卖员的谣言。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卢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栖霞公安分局公布4起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栖霞公安分局公布4起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 转发 @南京栖霞警方: 栖霞公安分局公布4起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 典型案例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深入治理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等行为违法违规乱象,切实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生态突出问题,积极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李某编造发布“德基广场有人跳楼身亡,请道士做法事”网络谣言案。2024年5月,李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网络平台转发“德基广场有人跳楼身亡,请道士做法事”的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2、 王某编造发布“南京大行宫地铁站有人持枪行凶” 网络谣言案。2024年5月,王某在某网络平台编造发布“都别来大行宫地铁站,有人持枪行凶,警察已经上地铁抓捕”的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3、王某涉嫌“公然侮辱他人”网络暴力案。2024年5月,王某在公司内因工作琐事与同事发生纠纷,后通过某网络平台公然辱骂同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4、徐某涉嫌“公然侮辱他人”网络暴力案。2024年6月,徐某为报复她人,在网上发布其女朋友的个人隐私照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予以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