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悬赏公告》被新邵网警查处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悬赏公告》被新邵网警查处 - 转发 @红网: #辟谣侠盟# 6月16日,新邵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略懂”在某热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悬赏公告》,内容为“2024年6月16日,新邵县公安局逃出一名囚犯,如有见到请及时联系公安局,悬赏1000元人民币,并附有一年轻男子照片”。 经核查,该信息系网络谣言。6月17日上午,民警将孙某某、唐某某传唤到案。目前,孙某某、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删除不实信息。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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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发布不实信息,文县一网民被约谈

#微博辟谣# 发布不实信息,文县一网民被约谈 - 转发 @平安文县: 【夏季行动】发布不实信息,文县一网民被约谈#平安2024#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总体部署,文县公安局临江派出所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约谈了一名涉嫌散布谣言网民。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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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西乡一网民因发布不实信息被约谈

#微博辟谣# 西乡一网民因发布不实信息被约谈 - 转发 @西乡融媒: 西乡一网民因发布不实信息被约谈 7月17日,县委网信办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随即联系县公安局对该网民进行约谈。 2024年7月17日,网民王某某拼接制作一段“河水漫过河面,冲走数辆汽车”的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并在评论区回复事件发生在五丰社区。经核实,该拼接视频内容发生在其他地市,并非我县城南街道办五丰社区。该网民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依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对王某某进行约谈。 经过约谈教育,该网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即删除视频,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上网,文明用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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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言论被邓州警方依法查处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言论被邓州警方依法查处 - 转发 @精彩邓州: 辟谣“邓州死了一千多人”:假的! 近日,有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一段“明知道是暴雨还要开车出门”的视频,评论区中网民“亮”回复称:“死了一千多人”。经核实,相关言论为不实信息,存在炒作行为,目前,该虚假信息发布者彭某某已被邓州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邓州网信提醒:虚构事实散布谣言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如果有相关谣言线索,欢迎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发送网络谣言线索至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拨打邓州市举报电话:0377-66518685 中共邓州市委网信办 2024年7月16日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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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清镇警方依法查处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清镇警方依法查处 - 转发 @平安清镇: 谣言!2024年6月24日19时38分,今日头条网民“大飞msFc”发布图文称“在南明区山水黔城小区附近,一处路面突然发生坍塌,现场出现一个大坑。”经公安机关核实,网民“大飞msFc”为清镇籍郑某,郑某发布的信息不属实,其发布的图片为5月1日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方事件。为及时消除隐患,滨湖派出所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郑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6月25日受理为行政案件查处。经询问,郑某如实陈述了发布信息的经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郑某行政处罚贰佰元处罚。办案民警责令其当场删掉发布的不实信息内容。#微博辟谣##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贵州公安@贵阳公安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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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利用“AI造谣”引流,一网民被处罚!

#微博辟谣# 利用“AI造谣”引流,一网民被处罚! - 转发 @云南网警: 【利用“AI造谣”引流,一网民被处罚!】 近日,迪庆网警接群众举报,香格里拉市一网民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涉及全国各地的,无法核实的事件消息,发布的文章格式一致,高度疑似AI合成。经调查,民警很快就锁定了陈某某,香格里拉市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将陈某某传唤到案,经询问,陈某某交代,其为吸引网民关注,博取流量牟利,使用AI软件生成系列未经证实的假新闻,并发布至其运维的网络账号,目前,陈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处以行政处罚。利用“AI造谣”引流,一网民被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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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绛县一网民发布谣言视频被行政处罚

#微博辟谣# 绛县一网民发布谣言视频被行政处罚 - 转发 @山西网络举报: #联合辟谣##微博辟谣# 【绛县一网民发布谣言视频被行政处罚】近日,绛县籍王某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谣言视频及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绛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经查,2023年11月以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为博取眼球,涨流量,进而获取经济利益,采用“口播”的方式,使用网上找到的剧本,谎称是自己身边最近发生的事件或自己最近听说的事件,录制视频并发布,视频负面影响较大。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绛县公安局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杨银军 王康燕)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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