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发布不实信息,文县一网民被约谈

#微博辟谣# 发布不实信息,文县一网民被约谈 - 转发 @平安文县: 【夏季行动】发布不实信息,文县一网民被约谈#平安2024#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总体部署,文县公安局临江派出所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约谈了一名涉嫌散布谣言网民。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相关推荐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西乡一网民因发布不实信息被约谈

#微博辟谣# 西乡一网民因发布不实信息被约谈 - 转发 @西乡融媒: 西乡一网民因发布不实信息被约谈 7月17日,县委网信办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网民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随即联系县公安局对该网民进行约谈。 2024年7月17日,网民王某某拼接制作一段“河水漫过河面,冲走数辆汽车”的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并在评论区回复事件发生在五丰社区。经核实,该拼接视频内容发生在其他地市,并非我县城南街道办五丰社区。该网民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依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县委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对王某某进行约谈。 经过约谈教育,该网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即删除视频,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上网,文明用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一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谣言,被文县警方约谈

#微博辟谣# 一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谣言,被文县警方约谈 - 转发 @文县网警: 2024年7月19日15时,文县网安工作发现,甘肃快手用户”辉辉“账号“1325718911”,在快手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内容为:“看哈把我们文县淹城啥了,中寨的水都淹上来把卫生院的车泡了”。经巡查核实,该快手播主发布内容为谣言,该视频为四川省南坪县受灾视频。该虚假视频容易对社会群众造成错误引导,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我队于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对该快手用户进行教育约谈同时让其学习网络法律相关知识,并引导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广西罗城警方依法处罚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广西罗城警方依法处罚 - 转发 @南宁举报辟谣: #南宁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广西罗城警方依法处罚】为深入贯彻落实“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进一步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近日,罗城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涉嫌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2024年7月6日,罗城警方接到举报线索称,网民温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条视频,称在罗城县一河段内有一名小孩落水,该言论疑似造谣,请公安机关处理。 当日,民警依法传唤温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温某对其在没有核实清楚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就拍摄视频并发布到网上的行为供认不讳,温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7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温某作出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来源:罗城警务在线)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广西罗城警方依法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清镇警方依法查处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清镇警方依法查处 - 转发 @平安清镇: 谣言!2024年6月24日19时38分,今日头条网民“大飞msFc”发布图文称“在南明区山水黔城小区附近,一处路面突然发生坍塌,现场出现一个大坑。”经公安机关核实,网民“大飞msFc”为清镇籍郑某,郑某发布的信息不属实,其发布的图片为5月1日广东梅大高速路面塌方事件。为及时消除隐患,滨湖派出所办案民警依法传唤郑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6月25日受理为行政案件查处。经询问,郑某如实陈述了发布信息的经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郑某行政处罚贰佰元处罚。办案民警责令其当场删掉发布的不实信息内容。#微博辟谣##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贵州公安@贵阳公安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悬赏公告》被新邵网警查处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悬赏公告》被新邵网警查处 - 转发 @红网: #辟谣侠盟# 6月16日,新邵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略懂”在某热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悬赏公告》,内容为“2024年6月16日,新邵县公安局逃出一名囚犯,如有见到请及时联系公安局,悬赏1000元人民币,并附有一年轻男子照片”。 经核查,该信息系网络谣言。6月17日上午,民警将孙某某、唐某某传唤到案。目前,孙某某、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删除不实信息。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封面图片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杏花营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微博辟谣#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被杏花营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转发 @开封示范区警方在线: #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 示范区分局杏花营派出所工作查明,2024年6月29日,张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正升杏花营店开业充 1000送1000”的不实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杏花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平安开封@开封网警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 发送关键词来寻找群组、频道或视频。

启动SOSO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