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辟谣# 鲁山警方查处2起网络谣言案

#微博辟谣# 鲁山警方查处2起网络谣言案 - 转发 @平顶山日报: 【#鲁山警方查处2起网络谣言案# 】 为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鲁山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针对网上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等网络违法乱象开展集中整治,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现将近期查处的网络谣言案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查处编造“开车对男交警吹口哨罚款200扣6分”网络谣言案 鲁山公安机关工作查明,2024年7月18日,网民陈某歌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通过在“交管12123”APP的违法处理截图上编辑“开车对男交警吹口哨”字样,编造“开车对男交警吹口哨罚款200扣6分”的虚假信息,并在抖音平台上发布,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已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查处编造“来鲁山吃流水席”网络谣言案 鲁山公安机关工作查明,2024年7月9日,网民李某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将网上流传的涉及外地的冒着大水坐在水面上吃席的视频,编辑上“来鲁山吃个流水席”的文字,并将此虚假信息在抖音上发布,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已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责令删除相关谣言信息。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编造、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线索和网上违法违规行为,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来源:V平安鲁山)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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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开封示范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童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微博辟谣# 开封示范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童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 转发 @开封示范区警方在线: #打击网络谣言共建清朗家园# 【示范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童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2024年6月18日,童某为吸引流量,通过网络平台编造发布“6年小学、3年初中、3年高中变为4年小学、3年初中、2年高中”的虚假信息,该谣言迅速引发网民关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示范区公安分局杏花营派出所依法调查,童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示范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童某某行政处罚。@平安开封@开封网警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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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兰陵警方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

#微博辟谣# 兰陵警方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 - 转发 @临沂网警: #微博辟谣# 【兰陵警方查处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2日,兰陵网民杨某在其短视频账号发布一条视频并配文“看看苏州怎么洗车的,大城市就是不一样”的谣言信息。经查证,该视频内容为国外洪水视频,杨某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从别处转发并自行配文故意编造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临沂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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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绥德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微博辟谣# 绥德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 转发 @绥德公安: 【夏季行动】绥德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网络散布谣言案 2024年7月17日,绥德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男子张某在某网络平台直播间谈论某网络主播张某某死亡的话题,引发大量网民关注。 经查,该男子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直播间散布在押人员张某某死亡的虚假言论,且在直播过程中随意辱骂质疑其言论的网民,相关直播链接及直播录屏被广泛传播,引发网民关注,影响恶劣。 目前,绥德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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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玄武警方公布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微博辟谣# 玄武警方公布4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转发 @南京玄武警方在线: 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共建清朗网络环境 玄武警方公布4起典型案例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积极投身“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开展网络谣言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和自媒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依法查处网络大V孙某发布“有人陪外国人唱歌”网络谣言案。 近期,孙某为博取流量为其视频号“涨粉”,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商业区发布信息称:此处有人陪外国人唱歌,我去砸了他话筒。经查,孙某系一名在网上拥有60余万粉丝的大V。6月26日,为吸引他人眼球获取流量,该人利用民众爱国心理,发布虚假不当言论。现已依法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2:依法查处吴某某编造“某公司女高管与男下属有不正当关系”网络谣言案。 近期,吴某某出于吸引眼球的目的,胡乱捏造事实,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公司女高管与男下属有不正当关系”谣言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吴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3:依法查处林某编造“南京某地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网络谣言案。 近期,林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拼凑在多个渠道获取的传闻信息和网络视频,在多个社交软件群组中发布“南京某地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谣言信息,后被多人转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传唤林某到案审查,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已依法对林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4:依法查处李某编造“南京某酒吧存在非法活动”网络谣言案 近期,李某因泄私愤,在多个平台上发布视频,并配有文字及解说,称“南京某酒吧存在非法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审查,李某对因酗酒滋事被该场所工作人员驱离后,心生怨愤,捏造事实拍摄视频并传播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依法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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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武功公安依法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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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民张某某编造“开封市假救护车绑架人”网络谣言案

#微博辟谣#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民张某某编造“开封市假救护车绑架人”网络谣言案 - 转发 @平安洛阳-瀍河分局: #豫筑平安#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民张某某编造“开封市假救护车绑架人”网络谣言案】2024年5月,张某某为博取眼球,在抖音转发了一条涉及“开封市假救护车绑架人”的不实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调查核实,张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瀍河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via 微博辟谣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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